XX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_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总则条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规政府采购行提高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办法。
二条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金采购依法制定集采购目录以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和行。
除涉及国密外政府采购应当公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质量情况下优先购买价格低商品或者接受费用低。
四条财政部门责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拟订级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办法;(二)汇总编报政府采购项目和金预算;(三)审核采购人采购计划;(四)编制集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五)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六)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库征集、使用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七)审核确认进入级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格;(八)核拨级财政支出政府采购金;(九)受理和处理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事项;(十)办理政府采购其他有关事项。
二政府采购当事人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然人。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采购机构和省财政厅认定格、受采购人委托办理政府采购事宜介组织。
六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围代理采购。
采购人有权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七条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权力和义。
八条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良商业信誉和健全财会计制;(三)具有履行合所必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良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营活动没有重违法纪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九条采购人可以要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有关质证明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上述规定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特定要对供应商格进行审。
十条两以上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组成合体以供应商身份共参与政府采购。
以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参加合体供应商应当具备办法八条规定条件并向采购人提交合协议明合体各方承担工作和义。
合体各方应当共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就采购合约定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政府采购围和形式十条政府采购围包括办公、教学、科研、医疗、体育、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以及有关。
集采购围以外货物或由采购人财政部门指导、监督下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金十三条政府采购金包括()财政性金(包括预算金、预算外金);(二)采购人筹金(包括采购人有金和其他收入);(三)国外贷款、捐款、赠款;(四)政府规定其他金。
十四条政府采购金管理参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印发阜阳市政府采购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阜政发[005]7)精神执行。
五政府采购方式与程序十五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采购;(五)询价采购;(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投标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以投标邀请方式随机邀请三以上评审合格投标人投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从合相应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确定不少三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从合相应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确定不少三供应商对供应商提供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方式。
因特殊情况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应当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可以实行协议让但协议供货和重采购供应商应当通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十八条政府采购程序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实际要拟订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年政府采购预算将政府采购预算与综合财政预算并报县财政部门由县财政部门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核批。
纳入采购预算且确属工作要临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月初作出当月采购计划并报送有关部门。
要购买商品或接受单位应当根据实际要对属办法十条规定围商品或拟订单位采购计划并附拟采购商品或者接受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供货等有关材按照规定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确定采购人金应当根据实际要和节约原则审核单位拟订采购计划并按照办法十五条确定采购形式。
货物和采购项目达到规定招标数额标准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化整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出现了下列情况应予废标()合专业条件供应商或者对招标件作实质响应供应商不足三;(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三)投标人报价超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四)因重变故采购任取消。
除采购任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采购人合下列条件可以行组织招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编制招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有与采购项目规模和复杂程相适技术、济等方面采购和管理人员;(三)采购人员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政府采购培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必须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应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格条件。
政府采购货物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具体管理办法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00年8令)有关规定执行。
县政府采购心除公开招标其他采购方式原则上不收取采购标费向标人收取公开招标采购标费按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收费采购标费和收取标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
属下列情形有权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招标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或者重新招标能成立;(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三)采用招标所不能满足用户紧急要;(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属下列情形有权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单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涉及救灾和临性救助采购活动保证采购货物、工程和前提下由采购单位行以合理价格向供应商直接购买。
紧急采购活动完成其采购项目品种、数量、单价与结应当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配套要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总额不超原合采购金额0%。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应当遵循下列程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询价采购方式;(二)成立询价采购组。
询价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专人数不得少成员总数三分二询价组应当对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三)确定被询价供应商名单。
询价组根据采购从合相应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确定不少三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让其报价;(四)询价。
询价组要被询价供应商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合采购、质量和相等且报价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通知所有被询价成交供应商。
涉及救灾和临性救助采购活动保证采购货物、工程和前提下由采购单位行以合理价格向供应商直接购买。
紧急采购活动完成其采购项目品种、数量、单价与结应当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验收保存政府采购件。
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应当提交采购人授权委托作合附件。
二十条采购人与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标、成交通知发出日起30日按照采购件确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
二十二条采购人应当合签订日起7工作日将合副报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合分包履行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二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履行采购人追加与合标相货物、工程和不改变合其他条款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但所有补充合采购金额不得超原合采购金额0%。
政府采购合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止或者终止合。
有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错各承担相应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二十六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答复但答复容不得涉及商业密。
二十七条供应商认采购件、采购程和标、成交结使己权益受到损害可以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日起7工作日以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十八条采购人应当收到供应商面质疑7工作日作出答复并以面形式通知质询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但答复容不得涉及商业密。
二十九条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围事项作出答复。
三十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作出答复可以答复期满5工作日向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三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到投诉30工作日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定并以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当事人。
三十二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项期可以视具体情况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长不得超30日。
三十三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定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作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和诉讼。
八监督检三十四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采购心监督检。
监督检主要容是()有关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执行情况;(二)采购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办采购人员与责采购合审核、验收人员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分离。
三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进行检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
三十八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政府采购有行政监督职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国机关、国公员和国行政机关任命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人对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行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职责及处理。
九法律责任四十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办法有关规定,依照《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处以行政处罚。
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国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条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采购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采购机构实行集采购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直接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四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0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记录名单至3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材谋取标、成交;(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串通;(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招标采购程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供应商有前款()至(五)项情形标、成交无效。
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有违法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格;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四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违反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五条财政部门对供应商投诉逾期作处理给予直接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十附则四十六条办法由县财政部门责释。
四十七条办法发布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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