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制度(3)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三)。

1、测量工作重要性及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

1.1施工测量成果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与。

进度,稍有不慎就会给工程造成严重损失。

1.2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前建立与工程相适应的测量检验系统,作为施工过程的测量依据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的需要测设中心线的位置、标高,作为施工依据

(3)配合检查人员对工程的位置及标高进行复测检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等工作

2、施工测量的准备。

2.1施测依据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核对,了解其来源是否可靠,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施工要求,严格审查施测项目是否与设计资料和图纸相符,数据是否可靠。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2.2要对施测现场实地进行了解,检查核对旧的测量控制点是否可靠是否能满足施测项目的精度要求,消除现场对施测工作的不利因素,为制定方案打下基础。

2.3施测方案的编制要本着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对一般较简单的施工定位和放线工作,可编制从简的施测方案,可用施测草图或示意图加以说明,但对主要大型厂房、高层建筑、高耸构筑物及各类线路主干线的定位工作测量施测工作、沉降观测工作以及新技术应用等均应编制施测方案。

2.4施测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1)任务概况:包括任务根据、施测依据、旧有的测量资料利用及现场状况等。

(2)施测方法:包括技术要求、施测草图、控制方法、技术措施。

(3)计算方法。

(4)检验、检查方法。

(5)工期要求、包括提交的资料。

3、测量记录计算及自检工作

3.1施测过程中的各种记录计算工作,每个测量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必须是真实可靠,完整无缺,随测随记随检查,字迹、略图要清楚。

3.2记录计算有一定格式,注明有关事项,填写清楚,不可漏项,一般包括施测项目、日期、使用仪器、施测者、天气、记录者、计算者、检查者等。记录反映施测的全过程,根据情况必须绘制草图示意,以及说明。凡是无关人员签字的记录计算都视为无效。

3.3所有的施测工作,都必须有校核方法,以鉴定测量结果是否可靠,凡是无法作校核检查的都应作重复测量,以达到自检目的,并要记录清楚,如缺少此项工作不得提交测量成果。

4、测量仪器的管理。

测量仪器的管理详见《计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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