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评估原则与程序

员工工作评估原则与程序

1.评估原则。

(1)评估是对员工工作成绩的考核的方式。

(2)评估必须公平、公正、客观。

(3)在评估过程中,应对员工以往的工作表现及效果进行客观评估

(4)每项评估内容应有具体的事实为依据。

(5)为达到更客观和更全面,评估前,评估负责人应征询其它部门的经理、主管员工对被评估员工的意见,作为参考依据。

(6)在评估的同时,应对被评估员工提出更高的目标及要求。

(7)对评估总分低于60分以下的员工,应进行指导;低于标准分(总分50分以下)的员工,可以辞退.

2.评估方式。

(1)评估分为书面评估面谈两个步骤。

(2)评估逐级进行,即总经理评估总监,总监评估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评估部门主管部门主管评估员工

(3)进行书面评估时,应先由其直接上司进行,填写《员工工作评估表》,然后报上一级审批。

如:部门主管评估普通员工时,先由主管员工进行书面评估,填写评估表格,报送部门经理及总监审批o。

(4)当进行评估面谈时,应有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部评估员及员工4人参与。

3.评估类型。

(1)试用期评估:适用于试用期新员工

(2)年度评估:适用于工作满一年的员工

(3)晋升评估:适用于拟晋升的员工

4.评估程序

第一步:人事部发出评估通知单。

人事部将会提前1个月给各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列出名部门评估员工名单及最后评估期限。

第二步:部门评估负责人进行书面评估,并填写《员工考核鉴定表》。

部门评估负责人应在员工评估期满前15天内完成《员工考核鉴定表》,并报更高一级领导审核。

第三步:人事部核查《员工考核鉴定表》。

部门评估负责人将审核后的《员工考核鉴定表》交人事部核查。人事部如发现评估的分数低于标准或工资、职位调整超出额定的范围时,人事评估员将在紧接着的l周内与部门负责人讨论评估内容及其合理性。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则由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做最后决定。

第四步:副总经理总经理最后审核《员工考核鉴定表》。

人事部评估表交总经理批核。总经理应在接到评估表后5。

天内作出批复,并将评估表返还人事部。如未通过,则由人事部部门负责人进行重新评估

第五步:部门评估负责人安排评估面谈

人事部总经理批复后的《员工考核鉴定表》交还部门评估负责人,由其与员工安排评估面谈的日期,并告知人事部员工。同时,部门评估负责人要求员工评估面谈之前完成《自我鉴定表》。

第六步:评估面谈

员工评估期满后l周内,评估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人事部评估员与员工一起进行评估面谈。告知员工评估的结果及工资、岗位调整情况,征询员工评估的意见和员工的奋斗目标,并要求员工签署确认。

第七步:工资、岗位调整及存档。

人事部员工签署后的《员工考核鉴定表》存档,对员工工资或职位进行调整,并将工资变更情况交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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