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保密规定[115321]

超市员工保密规定。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1.1凡在本公司就职而产生的,而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等业务信息,如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商业秘密

第二条 保密规则。

2.1公司员工务必遵守以下规则,否则视具体情况予以违纪处理:

所有机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不得将公司文件用于不属于公司业务之用途;。

客户的情况,公司业务不可作为闲谈话题;。

应在接待处或会议室接待来访,严格禁止客户、亲友进入各部门办公区,如遇客户参观,须事先经公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事先通知员工将室内及桌面机密文件收好;。

下班后,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公用电脑等处不得留有客户资料,尤其是有关策略、推广、媒介计划、收款、报价等文件,包括草稿,不再有用时要用碎纸机销毁;。

特别机密文件必须在文件上加以注明。特别机密文件不再使用时,应归还客户或予以销毁。特别机密文件之传送,须事前通知收件方,事后向收件方确认其确已收到;。

任何业务信息的透露与公布都必须由店长或区经理决定;。

不打听同事的考绩结果和薪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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