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限超载标准图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措施

、切实抓路面治理()交通部门要以治超检测依托。

公安治安、交警部门配合下常性地开展部门合、区域动专项治超活动重抓国、省、县干线公路和超限超严重路段治理

超限运输车辆实行严管重罚各治超要严格执法。

坚实施卸对公路造成损坏严格依法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送给公安、工商部门交通部门每月0日将执法发现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情况。

及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工作

通济手段遏制运输车辆超限超。

公路收费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实行计重收费。

(二)各县(市、区)交通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合办公。

配备强有力警力维护超限车辆检测治安秩序依法处阻碍执行公等违法犯罪行。

(三)正确处理治超与物流业发展关系。

治超工作

做到安全、便捷到达杜绝乱设卡、乱收费限地降低运输成使物流业得到快速发展也使业主有利可图实现治理超限超促进物运输和济发展目重堵疏结合综合利用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做到既能有效治理超限超行又能让运输业主获得合理回报不能因治理工作影响正常物运输和济发展。

二、扎实抓头监管()要加强对运输市场和货物装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责组织水利、交通国土部门对各类货物分装场进行清理整顿。

对不按规定装、放行超限车辆问题严重货场()和运输业主责令停业整顿并按超限车次等处罚。

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各采砂场()监管督促业主严格执行限采砂规定严禁非规定段采砂、取砂。

(二)交通、水利、国土部门要加强货场()检。

加强全程监管。

(三)交通公安部门要合对运输黄砂、铁砂、矿石、石及其他建筑材车辆实行登记制。

坚杜绝超设计标准运行。

(四)运管、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从事超限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管理。

实行“黑名单”制。

对年非法超限超3次以上(含3次)车辆、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运输营运证照。

超限运输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记分制对货车物超部分超核定质量30%次记两分超30%以上次记六分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五)物价部门要依法打击各种价格垄断、价格暴利等不正当行。

(六)交通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检。

并予以严厉济处罚;对超限运输车辆违规加高墙板进行强制拆除。

三、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主体。

治超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分管交通公安、水利、国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建工作副县(市、区)长直接责任人。

责任主体部门交通公安部门水利、国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建等有关部门依据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二)岗双责。

各县(市、区)分管交通公安、水利、国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建工作副县(市、区)长和上述部门责人及执法人员。

履行日常工作职责必须承担治超工作职责。

(三)责任倒。

治超工作实行责任倒。

从发现地追到途地和头地按照谁放行谁责原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项目限批与治超挂钩。

治超工作不力。

公路损坏严重事故频发并考核不合格县(市、区)扣减交通投比例暂缓拨付交通建设金停止审批新交通投项目。

(五)诫勉谈话。

治超不力。

限期整改。

(六)对治超工作违法违纪行。

四、强化督办检()成立督办组。

由市政府政督室主要责人任组长。

主要督全市治超工作每月通报。

(二)成立巡组。

由市监察局责人任组长。

实行不定期明暗访。

对行政执法人员治超工作重失职和不作行依照《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成立舆论监督组。

由市委宣传部责人任组长。

治超行动跟踪报道对违法违纪行予以曝光。

五、加治超工作宣传力()开展千日宣传活动。

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

广泛宣传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常委会《关加车辆超限治理工作力议案议》使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治超舆论氛围。

(二)召开万人动员会。

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召开千人动员会。

分别召开货主、车主、企业责人座谈会宣传政策取得理和支持。

(三)发放十万封信函。

向各运输业主和驾驶人发放法规宣传单及《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封信》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车辆超限治理工作领导。

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政督室、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纠风办、市交警支队、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等单位责人和各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成员。

办公室设市交通局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常副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市公路局党委记、市运管处主任、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市国土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市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相应成立治超工作机构责辖区治超工作

(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市治理车辆超限工作考核办法》市治超办组织有关部门考核。

(三)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

半年结年终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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