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参观接待制度

为使接待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对同行、业务关系单位部门来访参观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工作人员接到要求参观的住处后,应问清情况,做好记录,并报主任审批;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主任审批意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作好接待准备工作。 二、集团公司组成参观团体,由有关部门领导接待陪同。需根据集团领导要求布置欢迎牌、设贵宾签到处,备茶、水、糖果、::烟等及其他物品,并做好摄制安排。 三、陪同参观人员应做好迎送工作及参观活动中的引导工作,并向来访客人做有关公司业务的宣传,回答来宾的提问。 四、在客人参观期间,管理处工作人员应注意公司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将公司资料提供给客人翻阅、复印或带走。客人参观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摄影、摄像。 五、确因业务需要,管理人员应征得参观审批人同意后,方可让客人摄像、摄影或查阅、复印、带走公司资料。 六、各部门接待人员应热情、有礼地做好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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