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均衡入库的影响因素及实现途径

[摘要]实现税款均衡入库是各级税务部门共同追求的目标,但其实现方式受到许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为此,建议:大力发展地方,减少经济波动对的影响;加强税收预测工作;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实现全面税源监控;严格依法治税。

[关键词]地方税收税收计划;依法治税。

一、均衡入库的现实意义。

传统意义上的均衡入库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或基本同步,税收入库不会出现较大的起伏。随着我国主义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特别是新《税收征管法》的实施,人们对均衡入库产生了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均衡入库就是保证税收收入进度与时间进度的同步;也有人认为,做到了对当期实现税款的应收尽收就是均衡入库;还有人认为,均衡入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是针对组织收入工作的不平衡性提出的。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不够全面。均衡是西方中的一个概念,是指经济体系中变动着的各种力量处于平衡。均衡入库则是指在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一。定时期内实现的税收收入规模应与同期的经济总量相匹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收入进度在每一均衡时段(月或季)里相对比较平均的一种收入状态。

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均衡入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经济成分、经济结构、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都将得到不断优化和提高,经济活动的不稳定性和不均衡性也将逐渐下降。税收经济的晴雨表,经济的平稳运行反映在税收上,就是税收收入均衡入库。其次,均衡入库是实现收支平衡的必然要求。税收收入进度是否均衡,不仅影响税收工作,而且影响财政预算能否合理安排,能否保持积极的平衡,进而间接地影响到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税款入库前缓后急,尤其大量集中在某一月份,就会给财政资金的正常调度和划拨带来一定的困难,就会给社会经济生活造成消极的影响。第三,均衡入库是依法治税的具体体现。税收工作的中心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规,将依法应征的税款及时足额征收上来,堵塞税款流失,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体现在税收收入上,就是不同期间收入的相对稳定,与经济发展基本相协调。

当然,我们也应认识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它必须建立在经济稳定发展、税制比较完善的基础之上。由于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长期的计划经济留下一些体制、经济体制、财税体制等方面的制约因素还没有完全消除,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较差,企业欠税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税收征管工作也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这些都制约了均衡入库工作的开展。

二、制约均衡入库的因素分析。

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是各级税务部门共同追求的目标。但是,其实现方式受到许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

(一)经济发展均衡入库影响税收源于经济,反映经济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特别是重点税源发展的不稳定性是导致税收收入均衡的根本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活动的季节性。在一个年度中,受自然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影响,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有一定的季节性,这种季节性波动与经济区域和经济结构有很大关系,地域范围越小,经济结构越单一,经济活动的季节性越明显,税收收入均衡性越差。二是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已加入WTO,各项经济活动也已经不同程度地融入国际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影响,一些主要商品如原油、钢材、煤炭、粮食等的价格波动较大,变化频率也很快。同样,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大部分商品供过于求,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影响了相关税收收入的稳定性。三是经济结构的调整。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经济类型结构都在不断地变化,传统产业已失去了竞争优势,新兴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部分企业未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瞬间做大,顷刻消失,年初是重点税源,年末却成了欠税大户,相关税收收入稳定性不高。四是经济政策的变化。年度内出台的新经济政策如利率下调、工资调整等,直接影响有关税种的计税依据,使得政策变化前后的税收收入波动较大。

(二)税收计划对均衡入库影响税收收入是否均衡入库,其参照的依据主要是税收计划。目前,税收计划主要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以及上年的税收收入情况采用基数法编制确定的。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计划编制过程中所依据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的可靠性不高,特别是遇到政府换届和重大政治活动时,新政府为追求政绩、树立形象,掺杂的政治、人为因素比较多,确定的经济税收增长比例也往往缺乏科学的计算和论证。并且,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经常为保证财政收支平衡而追加收入计划。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税务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主要是看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而对税收水平、税收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考核基本流于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不管收入任务是否有税源保证,也不管组织收入措施是否违规违纪,一味追求收入目标的完成,特别是每年的6月及12月,为确保时间、任务双过半,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层层召开调度会,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不少地方甚至采取完不成任务就地免职的措施。由于计划的编制与实际税源总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实际税源少的地方平时收入进度慢,到考核期便采取虚收、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操作方式,集中入库税款税源多的地方为避免年底追加收入任务和来年基数过高,平时也是尽量少收,到半年或年底时突击入库。不管税收计划和税源状况关系如何,均存在6月、12月税收收入异常增高的现象。

(三)政策性因素对均衡入库影响。近几年我国地方税收政策变化频繁,大的调整有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共享、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停征、屠宰税取消等;小的调整有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营业税的税负调整以及某些税种的减免税等政策变化。上述政策的调整大多是在年度中间进行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月度间收入的稳定。同时,各税种纳税期限的差异性也决定了税收入库的不均衡性。其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建税、费附加等税种应按月缴纳,金融保险营业税应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地方小税种都是按年实现,分月或季预缴,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情况自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额度没有严格的标准,容易影响预缴期和清缴期的收入幅度,地方小税如果预缴期过于集中,也会给均衡入库带来影响。另外,每年春节、“五。一”和“十。一”三个较长的假期,也分别影响到2月、5月、10月的收入情况,从分月收入图表中可以看出这3个月都处在收入的低谷期。

(四)征管机制对均衡入库影响。当前,虽然新的征管模式已初步形成,但由于纳税意识、纳税环境、执法环境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以纳税人自行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网络为依托,征管查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在运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税务部门不可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正常的监控范围,有些税源有可能出现管理不到位的现象,这部分税收只有在进行集中清理或开展专项检查时才能征收上来,从而使某一个时期入库税额较大。如每年开展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安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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