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用车的规定 [学院公务用车及车辆管理的规定]
、进步加强对学院车辆管理保证学院领导用车以及各部门应急工作用车提高公用车效率和效益特制定规定。
二、车辆管理。
学院轿车、面包车、客车由党政办公室管理货车由总处管理部面包车由保卫处管理。
三、 用车围。
、校外专学者学院参加有关活动接送用车;上级有关部门校参加活动用车;。
3、各部门应急办公用车;。
五、各部门般工作不派车特殊情况确用车对应对口领导用车对口领导车辆不机动车替补由办公室统协调使用。
六、学院机动车辆用党政办公室交换密级件、财处银行取送款、组织人事部门报送档案及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安排临用车。
七、教职工往西院办公乘坐学院通勤车般不另外派车。
八、由党政办公室、总处、保卫处管理调任何车辆党政办公室、总处或保卫处安排任何单位和人不准指令司机出车司机接到派车指令不准私出车违者将给予济处罚和纪律处分造成交通事故。
九、用车派车程序。
、用车单位要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总处或保卫处车辆管理责人申请获批准由党政办公室、总处或保卫处通知司机具体安排出车。
十、车辆维修保养。
、实行定厂维修和保养。
、维修保养由司机提出维修和保养计划并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司机班班长组织有关人员会诊签署维修见报请党政办公室、总处或保卫处责人审核再由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
十、对驾驶员工作要。
、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识团结志相配合。
3、严禁酒驾车杜绝开斗气车驾车做到丝不苟。
、遵守保密纪律对领导进行工作和谈话容做到不问、不干扰、不传播。
5、严格请销假制因事假、病假不能保证工作将车辆交回办公室以备急用。
常对车辆进行检及发现并排除隐患保持车况良确保行车安全。
十二、规定发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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