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主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形式。总结过去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的经验教训,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可能大包大揽,而是立足于保证绝大多数职工基本需求。同时,为了尽量使原来医疗保障水平较高的行业和企业职工医疗水平不致于大幅度降低,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医疗保险需求,有的地方甚至将建立医疗保险作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准入”条件(如北京市),以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的平稳推进。因此,如何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确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成为我们急需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问题。

一、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必要性。

企业在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情况下,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也是非常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和职工实际医疗消费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特别是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必须通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

2.基本医疗保险定位在“广覆盖、低保障”,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实行统一的政策,难以充分体现不同人群的现实差别,并且降低一部分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影响了基本医疗的稳步推进。因此,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效率、公平原则,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推进的基础。

3.有利于职工队伍稳定。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同时享受特殊的医疗补助,企业职工必须有相对应的措施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补充,以保证广大职工队伍的稳定。

4.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还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医患的制约机制,有利于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二.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的条件和形式。

1.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条件:

首先,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其次,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即具有持续的税后利润,并按时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保证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第三,已经形成的医疗保障待遇高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有能力主办或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2.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

其上,建在企业内部。如有实力大集团、大企业可以自办补充医疗保险,但应建立相应的经办和管理机构,并使补充保险资金与企业经营性资金分离,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

其二,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产品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也可以保险公司的某一相关产品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由商业保险机构根据订制的方案确定费用

其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实行企业和参保人员共同缴费,也可以实行企业单独缴费,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实行企业和参保人员共同缴费,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意识,体现合理分担的原则。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设计。

1.企业补充医保险方案的设计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企业在制订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时一定要依法从事,切不可认为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自己的事而自行其是。

二是合理负担原则。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在设计过程中应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这样既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抑制不合理费用支出,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意识。如有的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方案门诊和住院费用都不设起付线(免赔额),就不符合这一原则。

三是针对性原则。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目的是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以外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主要是解决患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血液透析、器官、骨髓、血管移植及服用抗排异药等)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因此,医疗费用支出的绝对数额越大,个人负担的比例应该越低。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的设计要有针对性,体现“雪中送炭”的原则。

四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企业在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时,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从操作上讲,这样也有利于报销单据的收集和范围的认定。

2.补充医疗保障水平的确定。

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应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确定。在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时,为便于操作和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可以直接按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封项线(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封项线)形成的区间自然分割费用段。在确定补充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也可以先确定各费用段个人最终承担的比例,推算出各段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总之,在制订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时,要对补充水平进行科学测算,尤其是企业集团或大企业自办补充医疗保险的,要对资金支出有一个预测,避免保险资金出现赤字或过度结余。

那么,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尤其是自办补充医疗保险,究竟按工资总额的多少比例提取既不出现赤字又不过度结余呢?这就需要企业建立补充医疗时,根据方案支付水平进行必要的测算,从而根据预期的支付水平设计方案

在制订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前,应对参保人员群体的平均发病率η和发病人员的平均医疗费用d(包括门诊和住院)进行测算。.由于公费医疗体制本身的一些弊端(还要考虑参加医疗保险统筹后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与公费医疗范围的判别因素),在进行测算时最好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3年的平均数(如果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1年以后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也可以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数据进行测算),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进行测算。根据平均医疗费用,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测算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数额,再推算出提取数额。试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例,说明企业补充医疗费用测算方案设计的基本思路。

根据平均医疗费用测算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的数额。可以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的情况确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水平,也可以根据设定的目标个人自付情况,推算出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并根据既定的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水平测算出总费用,以更好地控制总费用。 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测算出的平均医疗费用d、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互助对应有关参数代入(假设住院医疗费用为三级医院花费),则可得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数额,再根据补充医疗保险的拟定支付比例,确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数额s’,并得出补充医疗保险资金需支付的总医疗费用t=参保人数p×平均发病率η×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数额s’。再根据医疗费用总额占工资总额的预定比例调整补充医疗保险的目标支付比例,以获得满意的方案。在实际制订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时,还要考虑患大病人员及退休人员占总参保人数的比例等因素,对平均医疗费用做适当处理,使得平均医疗费用更加接近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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