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税制十几年调整和完善已初步奠定了地方税体系基础但从建立规分级分税财政管理体制要看我国地方税体系仍存着些亟待突出问题而要完善我国地方税制则应明确整体改革思路前提下采取分步实施具体对策

[关键词]地方税制;问题;对策我国地方税体系存问题()税权高集状况尚打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仅要央与地方政府划分税种还要适划分税权这既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税收管理体制基要也是正确处理央与地方财政税收分配关系所不可回避问题。

但从当前现实看虽然央税、地方税划分已致明确但税收立法权仍高集央。

《国院关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定》明确指出“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立法权都要集央以保证央政令统维护全国统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按照这规定目前几乎所有地方税税种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都是由央制定和颁发只是把屠宰税、筵席税某些税权(如是否征收及征收额)下划给地方

地方税其它税权如税法释权、开征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制订税收优惠减免政策权力也基集央。

这种高集权税权管理模式很难与我国各地复杂社会济情况和千差万别税状况相适应不利调动地方政府当理财积极性不利地方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地方济运行严重束缚了地方政府手脚。

(二)地方税体系薄弱缺乏主体税种按照分税制改革有关规定划给地方政府税种数量并不少但这些税种往往都是税比较分散、征管难比较、税收收入数量少税种

税集、税收收入数量税种要么划央税(如消费税、关税)要么划成共享税(如增值税)而且央分成比例上占头。

营业税是地方税体系比较税种但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缴纳营业税归央使也具有了共享税性质。

人所得税是市场济条件下十分重要税种99年进行分税制改革由收入量少征管难划了地方税但随着近年收入增加又被央调整共享税。

地方税体系单薄缺少主体税种问题分税制改革以直没有。

虽然分税制改革是不侵犯地方政府既得利益前提下进行但央政府毕竟收入增量分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随着推移收入增量越越分配越越向央政府倾斜而地方政府承担事权和支出责任却有增无减地方税体系单薄对地方政府财力造成面影响体现得也就越越明显。

这种状况越到基层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就越严重。

通正常分税渠道无法获取足够财力收支矛盾突出而税权划分又高集、地方财政无法通增加地方税收入增加财力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通盲目扩地方收费权限和收费规模保证政府职能实现。

另外我国地方税税种设计也不适应社会济迅速发展要遗产税、赠予税、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尚开征税收聚财功能、调节功能发挥受到很限制;其他地方税如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等也不适应形势发展要要进步改革完善。

(三)地方税制不够稳定且外有别实行分税制目通调整央和地方分配关系保证各级政府所财力调动两级政府生财、聚财、理财积极性。

而要实现这目应该保证制具有相对稳定性。

如制变化频繁不容易使地方政府产生稳定预期进而合理安排己行。

近年央税体系得到加强央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前提下央对地方税体系发展较、便征管、税较广税种税目或税率陆续作了调整。

比如金融行业提高了营业税税率对人存款利息课征人所得税但收入都归央。

几乎每项新出台增税措施都有利央收入规模扩而减收多是地方税收如固定产投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农业税、契税政策调整等从而使地方税制相对稳定性受到影响。

另外现行地方税制对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外企业适用外商投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而固定产投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只适用企业。

这不仅不利公平税和外企业平等竞争也不利我国税制与国际税制接轨。

(四)地方税立法层次不高目前我国尚无统领整税收体系税收基法不利对我国税收性质、作用、立法原则、管理体制、央与地方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各级税机关职责、政府与税机关权限划分、地方税税种开征及调节等重问题进行科学、合理、具体、严密规定整税收体系建设缺乏基法律依据和行规。

对各地方税税种而言多是以行政机关颁布条例作分配依据这从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角分析明显没有走完立法程序使地方税权威性、规性和严肃性得不到充分体现。

(五)地方税征管领域存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国税局和地税地方税征管权限划分上存问题要研究。

税制改革建立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征管系统并明确规定国税系统责征收央税和共享税地税系统责征收地方税但具体运作却出现了下列问题是从税款征收权看国税局与地税征管权限交叉部分属地方税收入如体税收及涉外税收等由国税局代征城建税因其附加税性质定了部分税基由国税控制。

地税部门对属己收入不能充分行使管辖权不能有效掌握其税容易导致地税流失。

这与建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征管机构初衷不相能完全实现按照收入归属划分税收征管权限目标从而使地税与国税产生些难以协调矛盾。

二是征税权与其它执法权相脱节。

部分地方收入由国税局代征其它执法权如管理权、检权、复议权归属如何与征税权致起就存难以问题从税管理权看按照现行规定地税部门只对单纯缴纳地方税纳税人有税登记权而对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地方税纳税人没有税登记权造成征税权和管理权脱节淡化了这些纳税人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识;从发票管理权看现行规定对普通发票管理按流税归属划分造成了地税部门对所管多数纳税人没有发票管理权失了“以票管税”加强税控制有效手段。

其次地税征管地方分级财政体制脱节。

地方政府平衡国、地税机构待遇和稳定地税队伍对地税征管机构也采取了垂直管理。

这就阻碍了地方预算收支计划确定和执行强化了市县地税机构相对地方财政独立性不利税收收入及足额入库。

二、完善我国地方税对策()整体改革思路首先完善我国地方税制必须有开阔视野不能就地方税制论地方税制应该把地方税制改革、完善作完善我国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基础性工作应该以政府与市场关系合理划分以及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作采取各项对策前提以确定合适分税方法并实现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协调完善地方税制目标和归宿。

其次适应地方社会济及各项事业发展要应着简化税制、公平税原则对地方税制构成进行必要调整取消陈旧税种开征新税种调整原有税种合并外税制

再次应认识到相对独立地方税权确定是完善我国地方税制重和难。

完全依靠央政府调整完善地方税制由受信息不充分制约事实上难以实现地方税制优化从动态角考察就更是如而明确地方政府拥有相对独立税权(定立法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开征停征权)则便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地方政府比较优势使其能因地制宜地制订相应对策实现地方税制优化。

我国济整体改革思路相适应完善我国地方税制也应采取“渐进式”改革思路着先易难原则选择改革措施采取分步实施具体对策

(二)分步实施具体对策近期对策()税种调整①取消陈旧不适应社会济发展要税种如屠宰税和筵席税。

农业税取消背景下应把现行税收体系延伸到农业逐步构建成城乡统、充分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现代化税收体系

②开征新税种

是油税。

将现有车辆收费改征税以规征管和降低成。

油税以油价计税价格税率可设计5%左右。

照顾地方利益和便征管销售环节征收由销售者缴纳。

二环境保护税。

应将现有各种有关环境收费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污染行或污染物征收。

主要对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和噪音等种行征收纳税人污染制造者体现种污染对生态环境不危害可设计不税率实行从量计征。

三教育税。

将现有教育费附加、职工人教育费和农村教育费改教育税以纳税人销售收入计税依据税率以%左右宜具体由省、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四社会保障税。

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济健康运行重要保证。

国际上多数国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

我国目前征集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涵属税现有省、市已由税机关征收。

借鉴国际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缴纳和使用管理上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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