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政”与法治

儒家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理论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历史,并继续影响着我们的现代生活。

儒家倡导“以德服人”的治国方略。

孟子曰:“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

”[1]同时儒家否认社会是公平的,“名位不同,礼亦异数”[2]他们认为人有智愚之别,应有贵贱上下之分,而贵贱上下决定每一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行为。

如何维持这样的社会秩序?“政者,正也。

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

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

君所不为,百姓何从。

”[3]《礼记。

哀公问》所以孟子认为“惟仁者宜在高位”,[4]并要求为政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5]由此“治天下可运于掌上”。

[6]笔者仅就儒家的“仁政”思想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这一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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