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社会闲散人员”】社会闲散人员

最近,国内发生了几起群体性事件,我特别地关注媒体对这些事件的报道,发现一个共性,那就是,参与事件的除了被称为“一小撮”的领头的“不法分子”外,其余的参与者,大多叫做“社会闲散人员”。

群体性事件,当事人违法的就该法办,这是法院的事,我不想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倒是在细细的琢磨“社会闲散人员”时,发现真是别有洞天。

闲散人员,是由闲人与散人组成的。

什么是闲人呢?大约是无事可做,只好闲着,或是有事不想做,也只好闲着的人。

闲不住时,也会去想找点事做,有时是好事,有时是坏事。

什么是散人?我有我的理解,可能未必正确,那就是,是分散的、没有组织、没有单位、没有战线的人。

为什么还要在这些人头上加上“社会”的定语呢?因为啊,过去,单位与社会一个对立的概念。

一直以来,人的人身关系要么在单位里,要么在家庭,脱离了这两者,就进入了社会

闲着,分散,没有哪个机构组织管得了,游荡在社会的个个角落,“社会闲散人员”是自由的。

在习惯于将人按单位,按组织“规划”和固定起来,便于管理的“治人者”看来,这帮子人因其自由,游离,难以约束,而有危险性。

所以讲,“社会闲散人员”首先是一群潜在的危险人群,对这些人,要提防,他们“闲不住”要弄点坏事出来,就要打击。

其次,“社会闲散人员”是一群模糊人。

我们知道,无论什么人,只要是人,只要是一个群体,就会有他(们)的相貌、性格、气质、谈举、特征等等,是应该比较清晰的,可触可感的,绝不应该虚无飘渺,模糊不清。

比方我们说张三,就会想到张三长的什么样,有什么口头禅,有什么嗜好,说话时的声音语调怎能么等等,熟悉一点的,还能联想到他的人品个性、社会关系等等。

如果作为一个群体,也会有某种群体性的特征,比方我们说到白领,就很会说,哦,就是那群吃得比猪差,干得比牛多,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的人啊。

独独这“社会闲散人员”不仅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而且是由一张张模糊的面孔组成的。

我怀念这个概念的创造者是故意要将他们模糊掉,要故意让他们“身份不明”,一旦“身份不明”,而且还有潜在的危险,具有攻击性,就很容易唤起人们的仇恨敌视感,就会很自然地与之划清界限,并保持敌对的态度。

这就是说,这样一群人,已经先入为主地被划到了不善之例。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无论一个多么闲散的人,他也有他的音容笑貌,有他的的社会关系,有他的利益追求,有他的权利主张,有他的恶,也有他的善,不管他们身份如何,他们首先是一个公民。

可是,由于我们他们下了“社会闲散人员”的定义,他们一下子就变成了一群被抛弃,被孤立的会。

事实上,很多“社会闲散人员”确实是被抛弃,被孤立的社会群体,他们也许并不想闲着他们也想找点事情做,他们也要养家糊口;他们也许并不想散着,他们也想得到机构组织的关心救助。

他们之所以闲着,不排除社会没有创造机会让他们有事可做,也不排除政府没有允许成立更多的民间组织来吸纳他们

动不动就说“社会闲散人员”,似乎无意中表明,我们这个社会里,存在大量的“社会闲散人员”。

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是不是说现在的下岗情况很普遍?失业率上升?还没有就业就失业的人在增加?   当然,我们可以说,闲人并不总是下岗失业者,那些发达的人,一辈子赚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剩下的有生时间的的任务就是如何花钱,而不是赚钱的人,不是也可以是闲人么?问题是,这部分人虽然是闲人,却不是散人,更不必加上"社会"的定语

有人说,我们现在的社会还不是一个橄榄型的社会,橄榄型的社会意味着,有钱人及穷人都占社会少数比例,这就意味着“闲人”,“散人”少。

一个两头大中间小,或是一个金字塔型的社会,肯定是一个闲人”,“散人”多多的社会

我们不仅要消灭“社会闲散人员”这种歧视性称谓,更要从社会结构上消灭“社会闲散人员”。

■   【董凤望荐自《时代邮刊》2008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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