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借用单_小学学校物品借用制度

借用物品必须先打借条贵重物品须有相关领导批准借用申请保管员方可予以出借。

借用原则物品使用期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用完及归还以方便他人不。

3、借用物品借用期如有损坏或丢失使损坏程进行赔偿或照价赔偿如有特殊情况则特殊处理

保管员物品借出前还须认真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已备询如物品借出3天尚归还保管员应及催还如遇特殊情况则另行处理

5、教职员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要所借物品、必须先通总处办理领用借用签手续任何人不得办手续私拿用或领用

6、借用结束按归还

物品归还总处验收如有损坏要明原因、按责任合理处理并予以赔偿

关桥学学校总处09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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