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员工着装规定

公司员工着装规定(12)。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结合房地产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着装,是指公司员工按照规定穿着公司员工统一量身定制的工作服装

第三条 着装管理实行量身定做、统一制发、规范着装、执行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 着装的管理部门为公司企管部。

第五条 着装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但下列人员除外:

(一)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员工应着深色西服);。

(二)配发保安制服的人员;。

(三)保卫、保洁、勤杂工种的短期合同人员。

第六条 工作服装按照现有的以下标准配发:

(一)女员工工作服装配备标准:

藏青色西装一套;白色长、短袖衬衫各两件;藏青色西装裙一件,领带一条。

(二)男员工工作服装配备标准:

藏青色西装一套;白色长、短袖衬衫各两件,领带一条。

第七条 本套工作服适合春、夏、秋季节穿着,具体时间根据节气随时通知。

第八条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应按照规定着装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各类仪式、会议和活动;。

(三)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之外因公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规定着装,但必须得体大方,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一)星期六的工作时间内;。

(二)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内;。

(三)女员工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九条 员工统一着装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穿着:

(一)男性员工着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并扎系腰带;。

(二)着春秋装时,扎系领带,衬衣内着内衣时,内衣不得外露;。

(三)天气寒冷的,可在西装外自行加穿外衣;。

(四)着装时,应在胸前配挂工作牌或者在上衣左胸处佩戴工号牌;。

(五)工作服必须整洁,卫生。

参加重大仪式或者活动时的着装,由办公室按照主管或者主办单位的要求另行通知。

第十条 员工统一着装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赤脚穿鞋(女员工夏季穿着凉鞋除外)或者赤足;。

(二)化浓妆、奇形怪状妆;。

(三)穿长袖衬衫时挽袖子和不扣袖扣。

第十一条 员工统一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注意仪容仪表,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追逐打闹。

第十二条 员工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工作服装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员工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立即纠正;。

(二)情节较重或者拒绝纠正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屡教不改(违规着装并拒绝纠正达三次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待岗反省。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统一着装范围内的员工

第十五条 本规定企管部负责解释,并对公司总部予以执行监督;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或委派专人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协助企管部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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