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管理乡镇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乡镇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意见

进步规管理乡镇规划工作实施见 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依法强 规划管理和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乡镇建设行加快建设“四新村”依据〘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省〖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三台县防治和处违法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步规管理乡镇规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见。

、基原则和总体要 ()基原则 乡镇规划建设必须遵循科学规划引导、节约集约用地、严格 规管理、彰显风貌特色原则保护然和历史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

加快补齐农村住房建设短板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然灾害能力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发展体化进程。

(二)总体要 乡镇规划管理围各类建设行必须合乡镇总体规划 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村 庄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建设行政许可制切实规建设项目审批及管理程序。

建设单位或人乡镇规划管理围进行建设 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管沟等各类市政设施工程、广场、停车场、公共绿地建设、地下空开发、广告设置及设施农业、农乐、休闲农庄等)应当履行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建立完善乡镇规划体系并责规划建设前期协调、日常巡和各类矛盾调处理工作。

县国土局责用地审批、检监督严肃处违法占地及擅改变用途行;县住建局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责规划许可、开工放验线、规划竣工核实、相关建设工程审批、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违反规划建设行。

二、切实加强乡镇规划引领 ()明确规划管理主体 县住建局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责乡镇场镇规划区围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验收核实会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并技术和程序上对乡镇人民政府给予业指导对乡镇规划管理人员定期开展相关业培训及检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是其辖区所有类型规划编制主体并责居民人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监督管理以及违法建设行处工作。

明确责任领导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责辖区日常规划管理、技术和技术咨询工作组织村社干部监管违法违建设并对场镇建设和农房建设进行监督检。

(二)加强规划编制工作 各乡镇要建立完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规划体系。

完善总体规划

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组织修编或调整已不适应当地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除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围潼川镇、北坝镇其余乡镇要 08 年 3 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主要专业规划

芦溪镇、西平镇、塔山镇、观桥镇等心镇及有条件镇依据批准各镇总体规划开展镇区(特别是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编制工作。

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

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四新村” 建设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规 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以行政村单位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建 设发展。

村庄规划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民会议或村 民代表会讨论通按照相关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力争 09 年年底前完成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鼓励村集体济 组织引导农村居民统实施新建住宅其涉及公共配套 设施按照村庄规划建设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到位。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以出让(或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 使用权建设项目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工 业标准化厂房项目等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方可 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三)规规划审批和修改程序 规划审批。

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乡镇人民政府责组织县住建局指导下依法选择有质 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并组织专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规划成 评审论证通及公示公告按照法定程序报县政府审 批对批准规划进行公布。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组 织编制规划成报乡镇人民政府审由县住建局审定。

规划修改。

批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 划等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修改应向县政府提出申请 按照法定程序修改修改规划报县政府批准方可 实施。

三、加强乡镇规划实施管理 ()场镇规划规划建设管理乡镇辖区建设活动必须合乡镇规划、村庄规划

编 制报批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原则上不得进行项目 选、国有土地出让和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取得〘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县国土局不 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编制规划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 项目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镇场镇规划区所有建设项目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严禁批先建。

建设动工前由建设单位或人提出面申请 按规定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方可实施。

所有 ― 5 ― 新上工业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工业区建设乡镇规划 区新建或原改(扩)建工业项目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 审批手续方可实施。

(二)场镇周边规划建设管理 场镇周边依据规划远期或远景用地区域划定控制管 理围围原则上不允许开展任何建设项目。

确进行设施 农业(花卉、蔬菜、苗木以及畜禽养殖场等)项目建设建设 单位或人应提出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等部门审 核按照规定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方可 实施。

(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重管控区域规划建设管理 国、省、市、县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实行红线控制和管控 围控制。

红线控制区由县交通运输局责管理禁止任何建设行。

管控围区由沿线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村镇建设规划进行管 理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 手续方可实施;按照〘三台县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办法〙 设置广告标牌原则上不得新增单立柱、看板式广告牌;电力、 通讯设施建设等重项目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 实施。

(四)省级风景名胜区、历史物古迹、物保护单位周边 规划建设管理 省级风景名胜区历史物古迹、物保护单位周边按照规划 ― 6 ― 区远期或远景用地区域确定控制管理围。

建设项目必须合乡镇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景区规划应征景区管理方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旅游、化等主管部门审批按照规定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方可实施。

(五)农乐、休闲农庄和设施农业(花卉、蔬菜、苗木以及规模养殖场等)规划建设管理 场地选必须合所乡镇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应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环境承能力、交通条件和市场综合利用各种合理确定农乐、休闲农庄和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

农乐、休闲农庄应尽量利用现有宅基地和房前屋闲置地;设施农业选合相关规划其规模养殖场应远离居民区荒山、荒坡、荒地、荒滩选严禁占用 基农田严禁进入“禁养区”。

农乐、休闲农庄和设施农业(花卉、蔬菜、苗木以及规模 养殖场等)建设项目由营户提出面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 和县旅游、农业等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照规定办理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方可实施。

(六)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 优化农村居住布局。

乡镇根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农村 居住布局引导、鼓励农村居民新村聚集集建房居住 严格按照规划建设住房。

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确 ― 7 ― 定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围农村居民不得改(扩)建和新 建住房;鉴定 级危房农村住房县政府批准并按 照“原、原高、原面积”标准进行翻建住房。

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确定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围外般村村庄 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应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空闲建设用地

乡镇人民政府严格宅基地申请格审坚持“户宅、 建新拆旧”原则。

农村村民户只能拥有处不超规定标准面积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标准每人 0 平方米至 30 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 3 人计算 人户按 人计算5 人以上户按 5 人计算。

扩建住宅所占土地面积应当连原宅基地面积并计算。

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土地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多不得超 30 平方米。

县住建局应当组织设计合实际农村住房建设通用设计图集供建房村民免费选用。

力开展空心村整治和危房改造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和愿有偿退出机制盘活农村宅基地。

对主动退出宅基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实物或货币形式补偿。

(七)严格落实“两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 乡镇人民政府所地规划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两证”即〘建设项目选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庄规划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和农村居民住宅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

― 8 ― 乡镇规划区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建设单位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初审由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审核发〘建设项目选见〙县住建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乡镇规划区进行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和其他工程由县住建局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审定规划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镇、村规划区使用原有农村住房宅基地进行农村住房建设住户应当向村集体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村民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讨论通申请人按照规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乡镇、村规划审合格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镇规划区占用农用地或者利用地作宅基地建设农村住房建房者应当向村集体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讨论通申请人按照规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乡镇规划初审并签署见报县住建局审合格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县住建局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县住建局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审把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核准报县住建局备案、发证。

― 9 ― 四、加强乡镇规划监督管理 ()建立规划监督格化管理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规划管理直接责任单位按照“属 地管理”原则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动规划监督管 理体系及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活动。

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 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要可行政村聘请村民代表作 乡村规划建设助理员给予定误工补贴。

县城管执法局下 设镇执法队要逐步把违法建设执法巡延伸至区域性乡 镇及村庄。

(二)切实维护乡镇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要建立批前控制、批监管责任制加执法监察力、密 和细以 “严格管、重、立即停、坚拆”原则严 违法建设用地行对拒不整改或者无法消除影响违法建筑以“零容忍”态坚遏制违法违行。

(三)严肃处违法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所地规划区围取得用地审批 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 定容进行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行并依法处理。

村庄规划区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按 ― 0 ― 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容进行建设乡镇人民政 府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

五、健全乡镇规划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乡镇规划管 理工作重要义进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乡镇人民政 府作乡镇规划实施和管理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抓、总 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重落实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使辖区规划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严格实施绩效考核 将乡镇规划管理工作作县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 关部门年考核项重要容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对依法应当编制乡镇、村规划而组织编制或按法定程序编 制、审批、修改乡镇由县目督办会县住建局提出处理见 由县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三)抓规划队伍建设 县住建局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严格村镇规划 建设管理人员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相关业培训和监督指导 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素质。

从即日起对村镇规划建设所 所长考核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考核权重各占 50%;对 村镇规划建设所般工作人员考核乡镇人民政府考核权重占 50%县住建局考核权重占 0%村镇规划建设所考核权重占 ― ― 30%;村镇规划建设所工作人员年目标绩效考核奖由县住 建局根据考核分数统发放。

(四)加强规费征收使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依法收取乡镇场镇规划区围建 设单位或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统缴入县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

凡城市基础设施配 套费足额缴入县财政专户县住建局不得发证。

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主要用相关乡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和 维护县财政对各乡镇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相关件规定 予以奖励。

(五)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县目督、监察、公安、财政、住建、国土、交通、城管等部 门要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充分 履行职能职责共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遇到问题和 困难。

尊重村民愿前提下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动员群众 积极参与和配合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促进全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 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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