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治安工作

摘 要:中国古代国家对社会秩序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制定治安制度来实现的。

我国是一个泱泱大国,有着数千年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其中就包括高度发达的治安管理史。

古代,保卫皇权、保卫私有制是治安问题的核心,另外中国古代的国家治安发展历来呈现政法不分、军警一体的形态。

因而我们在研究古代治安工作的首要任务便是把它从纷繁复杂的古代行政体制和军事体制中剥离出来。

本文将从研究古代治安工作的原因、古代治安制度概况和中国古代治安对当代的启示三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从而通过对中国古代治安工作的研究,以古为鉴、古为今用,给当今治安工作以启示。

毕业论文网 /2/view—12187370.htm  1 古代治安中的问题和问题中的治安   如果我们今天想研究纯正的中国古代治安问题,就必须承袭古人对治安的传统理解,从宏观上把握中国数千年治安的历史,参考近现代的理论体系、实践模式以及经验教训,从中找出规律性的结论作为当代警察的治安工作的参照。

对于中国古代治安工作的研究范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陈鸿彝教授做出了一个被很多学者认可的学理性界定:即从历代政府的治安职能、治安法理、治安方略,到历代政府的军警机构、警卫体质、禁卫管理,再到历代政府的立法规范、管理措施、管理经验以及社会治安状况等。

首先,针对被学术界颇为认可的陈鸿蠡教授的学术主张,引用江苏警官学院万川教授的想法:陈教授虽然在划定中国古代治安史的研究范围、勾勒中国古代治安史的发展和线索,阐述中国古代社会安全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可贵的探索。

然而,由于受多方面的因素限制,该学说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理论应用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缺憾。

其次,研究中国古代治安基础理论的著作虽多,但学术界仍未形成统一的定论。

万川教授的主张为例,他在评论《中国古代治安简史》中认为:中国古代治安的含义受一定的历史影响,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治安含义并不完全相同。

但即便是万川教授主张的所谓的古代的“大、中、小治安”的界定,也是以近现代治安视角为标准的“时代剖析的定位”,并未成习古人对治安的传统理解,所以他作的出界定也就因此也颇具其时代的局限性了。

第三,目前现阶段有关基层治安制度研究大都集中在对基层管理机构及治安思想的研究上。

中国古代基层治安制度这方面的内容又大部分集中在两大类著作中:一类是乡里制度研究中涉及的治安的部分,另一类是有关法律思想的著作中涉及到治安思想的部分,而其他方面所涉及的信息并不多见。

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古代治安管理的经验无疑对完善中国当今的基层治安管理有着很高的借鉴意义,因此依然值得我们投入精力加以研究

2 古代各王朝治安制度简介   陈鸿蠡教授曾说:国家是治安行为的主体,警卫安全力量是国家治安运作的工具。

国家通过法律赋予治安管理以权威性,防止和取缔任何群体或任何个人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干扰与破坏。

这符合社会的安全存在与发展的根本需要。

解释了古代治安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必要关联,因而也就解决了它的历史合理性。

历朝历代的国家都重视自身的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没有任何王朝对这些管理有所放松或忽视。

在这个前提下,国家组织警卫力量、安全力量,实施皇宫警卫、要害警卫、要塞防卫、机要护卫就是绝对必要的了。

国家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社会行为,进而约束违法犯罪

从而构成了中国基本的古代治安业务内容。

我们的任务就是通过对各朝各代不同发展阶段上社会的安全机制,国家的治安管理,以及这种管理的历史效益进行学理性的解释进而进行总结与分析。

我国古代治安概况可以简单概述为如下几个时期:从上古到夏、商、周是中国古代治安的孕育期,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治安的草创期,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治安的成型期,隋唐时期是我国古代治安的发展期,宋、辽、金元时期是中国古代治安的更新,晚清时期是中国古代治安的终结期。

我们在这里以宋代为例,通过对宋代治安工作的分析来简述中国古代治安工作:宋太祖君臣曾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实际上宋代统治者一手抓国家机器中暴力成分的政治调控,一手抓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与法治的界定,在制度上结束了残唐五代的社会动乱。

因而史书载有“盛唐隆宋”之说。

那么如果说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送宋祖稍逊风骚,那么,他们在政权重建,社会管理方面还是很有一套办法的。

3 中国古代治安对当代的启示   基层治安问题是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巨大变化过程中各种矛盾、问题的综合反映,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制、文化、教育等诸多因素。

当前我国社会基层治安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群体事件增多,其次是流动人口犯罪增多。

目前随着城乡人口流动日益加快,基层农村富余劳动力源源不断向中兴县城。

而现今我国对来自基层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比较薄弱,预警设施及防御措施跟不上,对容易犯罪人员发现不了,控制不住,打防不力。

4 成因分析   我国基层治安面临着许多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基层群众精神文明生活的匮乏是一定的原因。

思想上的困惑得不到排解,于是就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活动以寻求精神上的寄托,从而给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是几层组织功能退化。

国的基层,特别是农村经济体经过乡镇机关机构改革和撤并乡镇、撤并村庄后,基层行政人员大幅减少,往往一人身兼数职,且不具备强有力的管理手段,难以应对日常纷繁复杂的基层治安局面。

三是犯罪社会成本降低。

中国古代社会存在形式几乎是闭塞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一个人的犯罪就意味着要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因为封闭社会中一个人的名誉,信誉,对一个人的生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获得他人的信任与肯定才能获得与他人共同抵御自然灾害、生活生产中分工合作的机会。

5 我国古代基层治安制度对当代的启示   中国古代基层治安管理中所采取的加强基层治安宣教的治安手段对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基于如上考虑,当今基层社会治安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入手:   建立和完善警民联防的农村治安防控机制。

中华民族曾经遭遇过无数次内忧外患的严重侵袭,但却是四大文明中惟一未曾中断过的文明,在中国如此广袤的土地上,保证如此庞大社会肌体的安全存在与发展与依托农村治安组织自卫,动员和组织广大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治安联防活动是密不可分的。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基层的自然关系,由村长或长者牵头或组织群众开展义务联防,把需要防范的区域延伸,扩大可控覆盖面,形成以派出所为龙头,以专职联防队为中间,以村民义务联防小组为基础的三为一体的乡村联合防范机制。

二是控制流动人口,落实各项基层防范措施。

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出租房屋及城乡结合部的管理。

对各种容易诱发和滋生犯罪的场所要严格的加以管制,大力推动暂住人口信息计算机联网的做法。

实践证明,只要我们把基层治安工作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够有效的遏制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要加强基层治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

中国古代的城镇中会设有专人负责讲解乡约法律等,这与我们当今的普法下乡的做法极为相似。

乡村相对于城市是消息较为闭塞的地区。

而由于当前基层群众居住分散外,出人口较多,集中普法难以深入开展,不少基层群众对近几年颁布出的新法一无所知,多半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刷在墙上。

或上面发几个文件,村里开几次会议,墙墙上贴一些标语,口中报几组数据就了事。

因此,加强基层治安宣传教育改善基层的文化环境,对于维护治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还要深入开展道德教育,使广大基层群众懂得什么是善良的,什么是丑恶的,什么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相应要受到什么惩罚。

结语:中国古代治安工作即有着其自身可以借鉴的特点,也有应该规避的瑕疵。

我们应当以古为鉴,加强基层治安警力的投入完善警民联合机制,控制人口流动,加强基层治安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基层稳定,实现整个社会的大发展。

参考文献   1、公安大学学报(陈鸿彝),   2、北宋东京治安制度研究(杨瑞军)。

3、中国古代治安简史(万川),   4、中国古代治安制度研究(刑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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