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整治总结_农民工工资拖欠整治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组关印发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重视认真落实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情况进行了逐排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高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了由乡党委记任组长乡长、纪委记任副组长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

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企业拉式排整治工作月5日活动开展以我乡对辖区茶业公司、颐养心、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式排排出3企业拖欠5名农民工工共计8万元。

其村招商引项目拖欠5名农民工工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名农民工工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6万元。

由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专项行动领导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这三责任单位期限筹金年前完成拖欠支付

并督促各企业必建立健全“四项制”确保农民工工按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动做农民工稳控工作拖欠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农民工动态并及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村级。

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值班制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步工作计划我乡将以次行动契机全面做企业用工及工支付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工发放情况对拖欠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

乡社保办切实起农民工权益维护坚强盾作用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拖欠问题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城区管委会、各县直有关部门今年以我县多次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涉及建筑、煤炭、交通、林业、水利等领域严重影响了我县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局。

县委、县政府定全县围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指导思想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城区管委会、各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作信访稳定工作件事抓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坚持“标兼治、综合治理、行业主管、部门动”方针强化措施、密切配合确保治理拖欠农民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重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明确职责常抓不懈。

二、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专项行动工作组织领导特成立灵石县治理拖欠农民工专项行动领导组(见附录)。

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责牵头拖欠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

三、部门职责人社部门责牵头拖欠农民工工作拖欠克扣农民工工案件及进行调快速处置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并对发生欠薪逃匿、移产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要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

要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因拖欠工问题引发劳动争议要当即立案快速审理对部分事实清楚可就该部分先裁也可根据劳动者申请裁先予执行该部分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住建部门责对建筑行业工保证金制落实并配合人社部门依法处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案件对不按照合约定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和恶拖欠农民工工施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整顿收回施工许可证。

对已竣工工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对发生拖欠工行拒不改正建筑企业和劳承包企业要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制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信访部门专项行动协调处理工作及收集相关信息向领导组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建议。

煤管部门责煤炭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和协助人社部门依法处煤炭领域拖欠农民工工案件。

交通部门责对全县公路建设项目进行重监管配合人社部门处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案件。

工商部门责按照人社部门《有关涉及拖欠农民工企业名单》通报以不良信用记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依照《无照营处取缔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完善处取缔无照营行长效工作机制见》(晋政发„007‟)相关规定依法取缔检发现无照营行。

部门责对所管辖用人单位进行监管协助人社部门处所辖领域拖欠农民工工案件。

规划部门责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处并及制止违法建设工程。

司法部门责指导基层调机构协调处理居民建房拖欠劳费问题疏通非企业雇主拖欠劳费渠道进步加强涉及农民工工法律援助。

水利部门责对所主管水利建设项目用人单位进行监管协助人社部门处所主管水利建设项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案件。

林业部门责对所主管林业项目用人单位进行监管协助人社部门处所主管林业项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案件。

公安部门责调处理涉嫌《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对因恶欠薪逃匿造成拖欠问题难以按照欠薪罪处理程序依法严厉打击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引发群体性事件打击扰乱行政机关办公秩序、信访秩序违法行维护社会秩序。

检察机关责对公安机关侦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进行审。

人民法院责工支付令裁定、工等相关案件处理及行政处理、处罚定、仲裁裁执行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责监督工作对不认真执行政府投项目规定和监管不利、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不积极履行职责导致农民工拖欠问题发生、扩及造成恶性事件发生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责对辖区居民建房劳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管。

工会组织责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治理企业欠薪工作机制加强对欠薪企业督促检指导农民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要及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广电部门责宣传报道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专项行动工作曝光拖欠农民工用人单位

供电、供水部门责根据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对建设工程项目水电供应及停用工作

四、专项行动容、方法、步骤()检容、用人单位与招用农民工订立面劳动合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情况;3、用人单位执行低工标准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将工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上有无代领代发行工发放是否造有工表。

(二)检方法与步骤、纠阶段(0年 月 日到 月 日) 阶段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责对辖区用人单位和居民建房施工队开展农民工支付情况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督促用人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年 月 日前将、整改情况面总结及《民工工支付专项检情况表》报送县治理拖欠农民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检治理阶段( 月 日到 月 日)阶段由县治理拖欠农民工专项行动领导组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组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农民工支付情况进行集检发现问题及处理对重行业、重区域及发生拖欠工问题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

及上报重拖欠工案件处情况、涉嫌欠薪逃匿案件和因欠薪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处和进展情况。

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按合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要督促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农民工工。

对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格组织或人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要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责任。

对因工作量、工额等基事实无法清案件应及移交劳动争议仲裁进行调处理;对拖欠长、涉及数额、无法拖欠工由业主先行垫付部分工或给予被拖欠农民工必要生活补助。

3、总结汇报阶段( 月 日到 月 日)专项行动检组对检情况面总结、可行性建议和专项行动检统计表等应及上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五、长效措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是项长期而艰巨任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民工工问题严峻形势高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分落实工作任坚持“重预防、严厉打击”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责谁拖欠、谁清欠”原则工作探、建立单位治理拖欠农民工工作长效机制从根上和萌芽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屡禁不止问题积极推行如下十条措施()建立拖欠农民工工作席会议制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县纪检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规建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水局、县总工会、等单位组成。

会议由县政府办根据县人社局提请适召开及研究涉及农民工工有关问题(二)由县人社局和县住建局责全县建筑领域和曾发生拖欠用人单位全面推行工保证金制。

工保证金实行财政专户专用任何组织和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减免。

(三)落实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身工作职责对所管辖各类企业和主管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情况加强监管、检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责每月向领导组办公室通报所管辖领域工支付情况发现问题及纠正。

制定处置群体性及重拖欠农民工工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所管辖领域工支付情况监控制把所辖行业企业支付情况监控纳入单位日常工作并就工作情况予以问责和考核;特别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居民建房劳费发放情况监管。

(四)对因恶欠薪逃匿造成拖欠问题难以公安机关应及追逃匿人员并按照欠薪罪处理程序依法严厉打击;对因拖欠工引发重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严密措施切实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依法迅速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发展;保护党政机关等重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证据;适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对事件违法犯罪人员以及插手事件敌对分子依法打击处理。

(五)建立预防和处置企业拖欠问题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我县企业拖欠工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下称群体性事件)处理综合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因劳关系恶化引发重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处置。

事前各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预警工作机制。

对可能发生因企业拖欠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信息特别是对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

事发各职能部门要快速反应及就位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到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断处置。

应急指挥部要组织领导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调用有关部门人员、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其他物等拟定处置措施。

指令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指挥部主要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引发事件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疏导化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对群众提出要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当场表明问题态;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对确因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群众提出不合理要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善处理对处置事件程发生人员伤亡不论是闹事者还是己工作人员都要及组织抢救、治疗和慰问;对现场受损坏建筑物和公共设施要及组织抢修保障事发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及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不性质问题做对触犯刑律人员调取证工作严格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法律责任。

对事件处置程作出有关定要组织专门人员尽快落实、兑现防止出现群众与政府新纠纷。

(六)规工支付方式实行工与工程款分离。

由人社局及住建局、交通局等项目主管部门责逐步推行建设领域实施各用人单位直接发放或银行代发工制严格按照《劳动合法》、《工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统制发工表按月把工发给农民工人做到月月清、季清、年清。

工作不足月按实际工作次性足额支付并提供工支付清单严禁通包工头进行分配。

每月支付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用工场所公示不少5日;并要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合明确将工与工程款分离分离工支付不足由用人单位补足项目主管部门责监督。

(七)、建立违法用工处理机制对不签订劳动合、不备案、拖欠工、不参加社会保险违法用工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严格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招投标格停发施工或开工许可证降低相应质和信贷等级不予办理年检、销等手续不予评先晋级。

各有关部门农民工工兑现情况每月进行次督通报。

对严重违法用工单位要狠抓批型、报道批型通新闻媒体、政府等予以曝光以震慑不法、警醒他人。

(八)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劳动监察执法装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

做日常巡、专项检、案件办工作执法力严厉处不签订劳动合、不备案、拖欠工、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用工行。

(九)县级专、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巡相结合限制拖欠农民工工事件县政府每半年组织开展次专项检和召开次专题会议检处理拖欠农民工工分析研究拖欠农民工执法检和案件处理方面问题对失职人员进行问责切实保障农民工工按足额支付

(十)、严格履职问责各有关部门要进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健全制强化监督切实履职到位确保农民工工不拖欠

工作不到位、制不执行、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手段不到位导致农民工拖欠问题发生、扩及造成恶性事件发生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纪检部门要律严格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地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 年 月 日前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系 人 系电话 电子邮箱三我国拖欠农民工工现象广泛存成突出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引起普遍关。

这就要我们思考更深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法治化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现象发生长效机制通法律措施从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

作如下探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法治化路必要性拖欠民工工问题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

我国实行城乡隔离二元户籍制、劳动力市场供、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身法律识不强等原因。

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行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问题非常重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不仅损害了农民工人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庭生活。

随而危害是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危机。

依法拖欠农民工工问题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建立。

以往农民工工清欠行动主要采取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上农民工拖欠“顽症”问题彻底要有法律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根途径。

二、通立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国尽管通行政手段农民工清回数以亿计被拖欠工取得了定效而立法相对滞现象应该引起反思。

“有法可依”凸显了立法建构法治拖欠农民工工方面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立法也确直成国法治建设重心所。

我国立法对农民工工保护力不够主要依据仍是劳动主管部门部门规虽然国院有关部门先下发了些件、规现有待提高立法层次。

目前应将各地创新制和规性件吸纳国立法通立法加对恶拖欠工者惩治力运用立法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从法律法规体系上遏制头拖欠问题拖欠农民工工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应采取以下法律措施()制订《劳动合法》立法。

农民工有其特殊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般不签劳动合是导致频频发生拖欠农民工工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原因。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不签订面劳动合法律责任作明确有效规定。

劳动监察部门实际执法工作由没有劳动合依据处难较。

规用工行严格劳动合管理全国人常委会应制定《劳动合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面劳动合并具体规定劳动合签订应具备劳动报酬及支付标准、支付形 式、支付、违反劳动合责任等相关条款。

(二)修订《建筑法》法律条。

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顽症要涉及修订《建筑法》。

重增加和修改以下条款()制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纳工保障金”条款。

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标价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

建设单位无法按足额支付农民工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从工保障金划支用垫付拖欠农民工工。

对拒绝缴纳保障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

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施行工支付保障金条款是企业拖欠工问题有效法律保障。

()规定“开发商与承包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条款。

制订以发包人工程担保制重担保条款要开发商与承包商共提供履约担保函双方拖欠民工工围共承担连带责任。

(3)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动”条款。

凡存拖欠行单位申请办理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欠款单位必须先结清欠款审批部门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对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有拖欠工程款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

并质年检予以降级情节严重销质证。

()加和细化法律责任处罚力。

现行法律法规对拖欠工程款行缺乏处罚条款难以有效制约拖欠行。

加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济处罚力加重用人单位拖欠工应承担法律责任应《建筑法》法律责任部分增加对拖欠农民工工行高可处30万元罚款规定。

(三)制定《工支付条例》。

按照国有关法律规定工至少每月支付次实行周、日、工制可按周、日、支付

根据这规定“周薪制”推行奠定了法律基础。

制定《工支付条例》可以规定对农民民工工改“月薪制”采取“周薪制”。

并且还应规定用人单位出现无故拖欠劳动者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给予严重惩罚性法律责任。

制定《工支付条例》是拖欠农民工工有效法律措施。

(四)《刑法》将恶拖欠工确定犯罪行。

拖欠民工工部分人认是济现象是属民事法律调整畴。

但由恶欠薪现象屡屡发生打击恶欠薪可以采用刑法手段对企业欠薪问题作犯罪处理。

《刑法》增加条“恶欠债罪”规定企业拖欠劳动者工数额巨、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对重、恶性欠薪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严惩包括拖欠农民工工相关拖欠行。

如认目前制定新罪名没有必要可以考虑将《刑法》原有侵占罪进行合理修改修改侵占罪也可以考虑并处罚金。

通《刑法》将恶拖欠行明确规定犯罪行这对打击遏制恶欠薪现象起到很作用。

(五)加地方性法规立法力。

我国《立法法》六十三条规定“较市人民代表会及其常委员会根据市具体情况和实际要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治区人民代表会常委员会批准施行。

”因合规定各地人民代表会及其常委员会可以根据地区情况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

制定建立企业欠薪报告或欠薪预警制具体办法将企业支付农民工工情况作评价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主要依据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机制对少数严重或恶拖欠农民工工建筑施工企业采取了清出当地建筑市场措施。

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登记、企业年检等方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行进行有效制约对长期拖欠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企业年检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质年检将是否拖欠农民工工作年检条件。

三、执法保障有关法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不够执法手段不足处理程序长直接影响拖欠农民工工作执法效。

导致拖欠农民工企业欠薪逃匿营者得不到法律制裁使得拖欠农民工工现象更普遍和严重。

从法律上讲对拖欠农民工工问题即使我国 逐步立法上完善以关键还如何贯彻落实。

执法上样也应当建立种长效机制把保障农民工权益法律、政策和措施切实得以落实。

依法治国方略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执法公正性不仅要执法者公正无私还应该构建完善、多层次监督络。

执法部门应依法开展劳动用工和拖欠农民工执法专项执法还应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支付、监控、保障等制及纠正和处拖欠农民工工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有关工支付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建委依法采取将取消恶欠薪并造成恶劣影响建筑企业营质、逐出建筑市场等保障措施。

各行政执法部门欠薪者处罚应不只是济上还应包括企业信用、行业准入等系列降级限制措施。

因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强执法是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要保障措施。

四、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工应有权益尽快建立和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制。

部门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通积极开辟农民工 “绿色通道”农民工提供拖欠工法律援助助农民工拖欠工维权纠纷。

人民法院受理拖欠农民工工案件受理对济确有困难当事人诉讼费应作出减、缓、免定;受理案件尽量缩短审理多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合条件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判应当将农民工诉讼误工费请律师费旅差费证人出庭费用等直接损失列入赔偿围。

判生效对些故拖欠不履行判给付义执行应按银行期贷款利率二倍标准支付迟延履行金。

司法行政部门应加普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身维权法律识。

广律师应积极伸出援手合司法救助条件农民工实施无偿援助。

法律援助心不应仅仅对市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心也应外农民工提供维权。

公证机关应积极农民工提供法律可以会建设行政部门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公证制。

拖欠农民工工单位由欠款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公证欠款到期可由农民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从工程款划拨。

总而言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就要把进行相应立法、强化执法和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从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漏洞农民工基权益将得到更地维护对促进社会和谐和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现实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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