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政基础观念_市场研究是以什么观念为基础的

依法执政基础观念依法执政是党十六提出、十六届四全会又进步明确“党执政基方式”是指党依照法律进入国政权并其处主导地位且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发生约束性影响国政活动。

执政是党代表进入国政权并通国政权这介从事政活动;依法则是指进入国政权人民依照宪法和选举法进行选择执政党代表们从事政活动是依照反映人民志宪法和法律进行。

提出“依法执政”是党十五提出依法治国基方略以党从治国方略高从法治层面上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问题重举措。

要实现依法执政要研究问题很多。

笔者认当前落实依法执政艰巨处首先能否摒弃传统“领导”习惯建立起合法治要“执政观念

我国法治建设模式不西方西方国是下而上发形成;而我国则是上而下政府主导觉型。

因我国执政依法执政观念形成不仅可以规己执政行形成明政治程和政治习惯而且还可以带动全民族法治识提高促进国法治化进程。

依法执政观念应该说是种观念体系这体系不观念其地位是不。

观念基础地位有则不然。

笔者认要树立全党依法执政观念提高依法执政水平首先必须确立些基础观念只有树立、增强了依法执政基础观念才可能全面提高执政依法执政观念

笔者认依法执政基础观念包括以下相关几方面、执政观国共产党新国成立就具有了身兼二任地位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但是二者有着重要区别获取途径上党领导是党社会生活通己理想和主义、通己组织和党员无私工作获得人民依赖和拥护使人民愿地跟随党前进从而形成种事实关系;而党执政则是党代表国权力机构占据主导地位而这种主导地位是通法律程序――选举――获得。

因与人民关系是种法律关系。

法律效力上党领导是党将己政方针、政策或者关社会某些具体事物看法、主张通宣传方式让人民群众了通说方式让人民群众接受而不具有对人民群众法律约束力;而执政则是以国名义通行使国权力方式从事处理社会事行这种行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法定约束力和强制力。

从所涉及事项围上党执政主要限国政包括政权工作、行政工作和司法工作反映是政党与国政权关系;而领导则不仅包括政治上领导政权还包括领导人民群众、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以及整社会主义事业其领导活动涉及到了国政活动和全部社会活动。

长期以我们混淆了二者区别认“领导就是执政”这种认识至少带两方面不良是以执政方式领导社会生活以己是执政党就可以运用国强制力任何围发施令不通倡导科学政治理想吸引人通治国纲领、路线、政策所体现人民志与利益引导人通组织和党员全心全人民人民利益牺牲奋斗精神感召人放松了对身思想改造和体制创新。

二是以领导方式处理党与政权机关关系。

以己是领导党就可以不通法定程序直接指挥甚至取代国政权机关以党政策取代国法律导致国法律虚无、政权机关虚置迟滞了国法治化进程终将己放了社会矛盾焦上。

当前确立和加强执政观念重要是区分领导执政概念处理领导执政关系树立正确执政观首先执政是种有限行。

执政反映是政党与国政权关系是执政党代表通法定程序进入国政权机构运用国政权管理国和社会事行其处理国和社会事围不取执政党己认识而是由宪法和法律列举。

这些列举事项就是执政者行使国权力围也是执政者承担责任围。

执政者不能以“党领导”由任扩己管辖、处理事围否则就是扩己权限滥用己掌握权力。

其次执政是种法律行是产生法律效并受法律约束行。

相对党领导执政行更强调合法性

它不仅要政党进入国政权要合法――合法选举还要贯彻政党图也要合法――通法定程序将党治国纲领和主张上升国法律并通法定主体和法定形式贯彻实施。

这种法律行不仅约束国民更要约束执政者己――执政者对己失信行、策和执行失误行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执政是以国权力机构作支撑、具有国强制力行。

执政是政党种特殊形态活动。

般政党活动并不必须是政权活动而执政则必然是国政权机构部活动。

而且执政必然要运用国政权机构权力推行以国名义制定法律和政令。

这种行对全社会成员产生法定约束力、强制性全体社会成员都有从义。

正是因这样才不得将党领导泛化党执政将应由党组织和党员身体力行、说、引导和教育工作错误地由国权力强制推行。

二、合法观前面讨论了执政观问题但这只是涉及到了政党代表进入国政权机构应该用执政观念而不是用领导观念处理政问题。

那么如何进入国政权尤其是如何取得国民信任并长期执政呢?讨论这问题是因从当代政党发展规律看并不是所有政党都能够进入国政权也并不是所有进入国政权政党都能始终如保持己执政地位。

党十六届四全会明白无误地告诉了人们这样早已存事实“党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也不是劳永逸”。

这实际上涉及到政治学研究合法性问题。

合法性是政治哲学重要概念它不是简单地指合乎法律而是指公民对政治权威愿接受性。

合法性是政治统治基要素它是政党能够进入政权执政党并“合法”行使权力或施行统治前提。

它方面表明执政党具有使人们认其执政是“正当”“合法”特性;另方面表明人们没有强制力迫使其从情况下对执政行愿从、支持乃至忠诚。

以前党建研究领域提到合法性问题就容易涉嫌怀疑党领导甚至是否定党领导

但是苏体和东欧巨变人们开始重视合法性问题研究并将合法性丧失释苏、东巨变重要原因。

德国学者尤尔根V哈贝马斯谈到合法性对政治统治重要性告诫人们“如我们把合法政权与政治统治等量齐观那么我们就必须说任何种政治系统如它不抓合法性那么它就不可能永久地保持住群众(对它所持有)忠诚心这也就是说就无法永久地保持住它成员们紧紧地跟随它前进”。

般说合法性有实质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分。

前者是指执政党政策和纲领“合多数人幸福”原则;者是指执政党所以进入国政权执政党是通真正民主选举程序实现。

实质合法性执政党得以执政根据。

通俗地讲实质合法性就是民心向背即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政党能够执政从根上说就是它能够得到绝多数人拥护能够带领国按照代进步潮流不断发展和壮。

建国以国共产党作执政执政实质合法性上不期提出了不标准毛泽东提出了“人民”邓平提出“三有利”和“发展是硬道理”。

执政党提出了坚持和贯彻“三代表”重要思想即国共产党作执政党要始终代表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国先进化前进方向、国广人民利益

这思想把共产党作执政党实质合法性涵升华到了新高。

“三代表”已成释执政党实质合法性根依据成评判执政执政实质合法性基标准。

因要保持党执政地位增强党执政实质合法性并不取任何说教和臆想而定能否从制上保证执政党始终践行“三代表”始终全心全人民、与人民保持血肉系。

形式合法性是指政党执政地位取得除必须合民外还要合人类公认正当程序。

即“正当权力必须通正当方式取得和行使”。

战争年代国共产党不可能通“合法”手段取得政权而只能通暴力革命取得政权执政党并通宪法和法律确认而取得合法性

和平年代走向法治和宪政年代要取得或保持执政党地位其唯形式就是人民通法定形式选择。

因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切权力属人民执政党所掌握政权人民授予是人民结而人民是否主要方式就是选举。

民主选举是人民选择执政党程也是执政党取得形式合法性方式。

共产党要受执政考验实质上是要新执政条件下接受人民评判和选择。

执政党能够民主选举主动观察民分析原因并及做做出检讨和调整就可以防微杜渐始终坚持“三代表”保持执政党形式合法性

实质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是相系。

实质合法还必须通合法程序表达;而程序合法又能保证实质合法政党走上执政地位。

脱离群众脱离人民不能代表人民志和利益就不可能通选举程序获得执政地位即使通操纵选举获得了执政地位其手段卑劣更会加剧其合法性危机。

执政党增强合法性观念就是要始终不忘并忠实践行“三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其他程序法规定进入国政权机构检验己政策和纲领监督和约束执政党党员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

三、人权观要保持共产党执政实质合法性就必须始终坚持代表人民利益做到以人执政民。

以人、执政民表现国宪法和法律上就是保障和发展人权。

人权是人民作主权主体和法律主体志、利益和尊严具体化、法律化确认形式。

执政党就应该树立人权观念增强人权识。

增强人权观念首先是尊重人。

所谓尊重人就是把人当作人而且当作现代社会人当作应当享有现代社会权利人。

由切利益终都归属人所以尊重人观念然就包括了尊重人身价值以及尊重人所享有权益观念

所谓“以人”就是抛弃传统权力位思想把人作社会发展根目作执政执政出发和归宿。

其次增强人权观念还必须约束公共权力。

人权保障和发展要公共权力其提供制条件和物质条件但由权力身具有腐性因而常常造成对人权威胁与侵害。

所以现代法治不仅强调人权保障更强调权力制约。

现代公法设立就是旨捍卫人权抵抗公共权力不当侵扰。

依法执政法治背景下党执政方式因保障人权约束公共权力树立权力有限观和权力受制约识应成执政党政治觉和依法执政制框架基要素。

三树立人权观念还必须树立保护少数人利益观念

作和平发展期执政党所以能够进入政权是由全民选举产生。

他们旦进入政权就不只是代表哪几阶级利益甚至不只是代表“多数”人民利益而是全体公民代表要全体公民责全体公民。

这不等说共产党成了“全民党”。

共产党阶级基础不应当也不可能是全民。

但作掌握国政权执政执政观念执政行则应当是代表或兼顾全民利益

我们党或政府习惯讲代表“多数人”利益这反映我党社会基础广泛性但当代法治却强调集多数人愿和利益保护少数人利益以多数人志形成国志――法律但不能由这是多数人策而侵犯少数人基人权。

民主是当代政治策机制人权则是所有依法执政基础观念策机制底线。

建设三峡坝是全国人民代表会三分二多数票定是合全国人民利益重策但这样策却不能以牺牲库区人民基生活条件代价对移民搬迁补偿即是对少数人基人权保护。

即使对犯罪分子作执政党和政府也要保障他们人格权、诉讼权以及民事权利不受侵犯否则执政党就不是依法执政

四、合作观作执政党既然代表全国人民利益就要协调不阶层和群体利益保证每人享有平等法定权利。

但是改革开放0多年利益群体多元化呈现出纷繁复杂局面。

要实现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建立利益协调机制作执政党要作到依法执政还必须树立种合作观。

首先合作和妥协是法治规律。

当代法治尊重多数选择也保护少数人利益法治“法”是以国志方式表现出各阶级、阶层利益综合它们是各阶级、阶层基利益而进行博弈、妥协、合作产物。

没有合作和妥协仅有“你死我活” 斗争就不会有法治

因坚持依法执政就要改变行政命令或政治斗争式传统观念因政治斗争式传统观念主要强调阶级斗争而现代法治则强调是阶级或利益群体合作。

近代以每当新国建立往往都要制定、颁布宪法和法律不仅把战胜者志通定程序变国志还会对战败者做出定让步把战败者部分志和要也吸纳到国志使白热化阶级斗争演变制框架阶级合作。

和平年代通修改宪法和法律将更多阶级和阶层利益整合起实现各阶层人民团结与合作更是国稳定与繁荣保障。

其次合作是巩固党执政地位客观要。

革命期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是进行革命阶级斗争工具。

执政党要巩固己地位就必须力国和社会稳定迅速发展济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恩格斯和列宁都说国产生和对社会统治就是了使阶级“冲突保持‘秩序’围以”“使阶级冲突得到缓和”。

因作执政党首先就应该从合作愿望出发以宽容精神与仁爱胸怀兼善天下容纳川以赢得民心、人心。

通合作团结更多阶层巩固和扩己执政地位和社会基础

其次执政党还要以合作思维方式处理利益群体矛盾与冲突通协商整合公众志尤其是党十六扩了党阶级基础社会基础执政党国共产党就更要善倡导合作精神协调利益关系实现统揽全局领导核心作用。

五、稳定观合作是使利益主体矛盾和冲突体制框架进行保持现有体制相对稳定性。

法治是倡导稳定这稳定不仅仅指社会秩序稳定、政治稳定更主要是指法律和制体系稳定、社会关系稳定。

法规性、可预期性特以及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定了稳定是法品质。

依法执政就要坚持法稳定性树立稳定观念

但是由国共产党长期从事艰苦政治斗争执政以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错误地强调了“以阶级斗争纲”加我国以“人治”和“权谋”特传统政治化影响形成了以权力核心以斗争手段朝令夕改灵活莫测执政思维方式。

法治强调稳定这不仅是由法般具有定滞性和保守性更是现代法治反对是没有连续性政令频繁变动和溯及既往会导致执政者信誉下降和人们对行结卜心理尤其是影响私人权利法律和政策突然变化必然成有权势而胆妄者专利也必然成社会上多数诚实、勤奋人圈套。

这种状况会破坏平等、公正、秩序这样些法治社会基价值长以往执政社会基础和公信力也将会丧失殆尽。

当前要倡导稳定观重要是要逐步改变改革初期“摸着石头河”思维方式将重改革措施和立法结合起以相对稳定法制规改革方向和程。

改革开放初期缺乏足够法律尤其是缺乏与市场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法律这就定了国改革是政策调控型。

政策作某阶段或特定期党和政府工作重是随着形势变化而变化其价值标准和目标具有特定性和多变性。

它讲究现实、追实效而并不刻重其价值合理性和身规性和稳定性。

般地说政策旦作国进行社会管理、社会控制和社会冲突主要手段和重要方式其程不稳定性是必然。

当然改革味着“变法”加改革初期“摸着石头河”不确定性改革政策不稳定是不可避免。

问题我们没能及识到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变法”没有识到法稳定对执政者政治权威对巩固执政执政地位重要性更没有识到法稳定对遏制投机心理鼓励诚实劳动建设诚信社会极端重要性。

随着我国改革目标模式确立和改革进步深化执政党改革观和改革方式也应当根据法治要进行变即由政策调控型性改革逐步变到法律调控型改革将具有前瞻性改革策与立法结合起保持改革系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结语上述依法执政五种观念相系因。

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就要确立正确执政观尤其要明确领导执政区别和系把握执政行特这是正确处理党领导和国政权关系关键。

执政是党代表依法进入国政权并处主导地位运用国政权处理国政实施对整社会领导

现代明社会党这种执政地位取得是要种理性标准这就是合法性

强调合法性观念是强调执政党必须具有执政民理念和通公正法律程序进入政权和行使权力政治习惯。

要增强执政合法性基础核心问题是要坚持执政民以人尤其是要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法治要、共产党质要也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要。

当然共产党执政地位巩固除了不断提高身合法性外还要增强法治背景下协调利益关系能力这就要执政党摒弃阶级社会养成斗争思维树立法治社会合作观念不仅要有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愿望和机制还要增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

以上无论是党执政地位确立、合法性基础增强还是人权保障和利益协调都要种稳定思维方式进而形成稳定法律体系和制机制。

稳定是法治要也是执政执政效良性表现。

作者杨亚佳 共河北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电话383378797邮编05006地石庄市学府路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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