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关于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具体措施

地税局关于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具体措施

根据市局4月20日会议精神,提出了完成上半年税收任务的五项措施,现对相关行政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现约谈制度。

根据上半年完成税收任务情况,对6月底之前对税收任务过半单位,进行约谈。税收任务进度后三名的单位,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其余未过半单位,由包抓领导进行约谈。  

约谈采取预告、谈话、提出要求、完成时限和措施等程序进行。约谈结束后,对约谈单位在10工作日内,上报约谈内容的落实情况。  

二、考核挂钩制度。

上半年税收任务过半单位,实行考核挂钩制度。一是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对每短收税收任务一个百分点的,目标责任考核分值中扣0.1分。  

上半年税收目标任务考核过半单位,在年终先进领导班子考核时,扣0.5分。  

上半年税收目标任务考核过半单位,在年终公务员考核中取消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三、奖惩措施

上半年税收任务过半单位,按公务员法,对党组班子嘉奖一次,全额兑现上年度省局完成任务奖励。对上半年税收任务过半单位,按税收进度的比例,兑现上年度省局完成任务奖励,具体比例由税源科、计财科进行计算核准。  

四、具体要求。

一是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完成上半年各项税收任务的重要意义,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完成上半年税收任务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一切为完成税收任务服务和让路。  

二是要制订严格的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兑现奖励,对未完成单位和个人,要社实行处罚措施。  

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分析税源变化情况,深入控潜堵漏,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以实际行动促进税收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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