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图 一、民主议事 1、 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年内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拟定筹资筹劳方案。

2、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推选项目质量监督员3—5名。

二、申报项目 3、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民委员会填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提交民主议事记录(含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民村民代表签字记录)、拟建项目公告、筹资筹劳方案,并报乡政府。

4、审核:乡镇政府负责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项目建设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①拟建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是否真实、可靠;③村民村民代表签字记录是否真实、可靠;④议事范围、标准、程序是否符合《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

5、审批:县农民负担监管和财政部门负责审批。审批内容①县减负办对乡镇提交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议事程序、原则、筹资筹劳标准是否符合《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及是否举债兴办项目等复审后签署意见;②县综改办对经审核确认符合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按照审批权限,分别报省、市综改办进行审批;③县综改办根据省市的批复,依据当年安排资金额度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以文件形式正式批复下达各乡镇

三、审核审批 四、预算评审 6、根据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一事一议项目批复,村委会编制项目预算书,以乡镇为单位报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项目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五、筹 资 7、村委会根据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筹资批复进行筹资,向群众开具筹资收据。村委会筹资全部缴存乡镇财政所开设的“一事一议资金专户”, 8、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本辖区内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被确定的项目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按照施工合同进行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员全程监督。项目实施前,由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实地现场勘察,并拍取带有标志性的影像或图片资料,必须在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全部缴存乡镇财政所开设的“一事一议资金专户”,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由村委会负责实施; 9、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要抽调专人定期对施工进度、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把关。县综改办会同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的对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六、实施项目 七、拨付建设资金 10、试点村先以筹资专户资金启动项目,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经乡镇向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申请预拨县级财政奖补资金

11、乡镇财政所根据试点村提出预拨一事一议建设资金申请, 并结合施工进度预拨付项目建设奖补资金

八、工程决算 12、村委会及时对完工项目进行工程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向全体村民张榜公示村民筹资筹劳及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3、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完工项目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自验:先由村委会组织群众代表,依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书以及施工要求对完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验。

初验:村委会项目自验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报告,报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初验。

复验:乡镇人民政府将初验合格的项目及相关资料和验收申请上报县综改办,县综改办对验收前的各项资料初审合格后,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并出具《项目建设验收报告》。市综改部门,市级综改部门于每年十月份开始进行抽查验收。

九、验收项目 14、由项目村民委员会填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并附项目建设预决算表、评审报告、审计报告、村民筹资凭据;村民筹资交存专户、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等凭证及筹资筹劳清册;项目实施前、中、后采集的影像资料;《项目建设验收报告》,提交乡镇政府审核。

15、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财政奖补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主要看项目建设预决算是否真实;村民筹资筹劳是否真实;村民筹资是否全额交存乡镇专户; 16、县综改办乡镇政府审核后报送的奖补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复审:主要看项目建设预决算;村民筹资交存乡镇专户凭证;是否按批复的项目申请进行筹资筹劳。汇总上报市级综改部门(备案) 十、申请财政奖补资金 17、市级财政部门对所辖县(区)上报的奖补申请进行复审,报省财政厅、综改办审定;按照省级审定的项目,根据规定的奖补标准和程序,将中、省、市级奖补资金拨付到县区设立的《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

18、县乡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已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和综改办联合发文下达资金指标,并将奖补资金下拨到乡镇财政所统管的“村级资金专户”; 19、乡镇财政所负责对实施“一事一议”的村民委员会实行报账制管理。报账方式按项目工程做账要求规范操作,所有原始单据实行“四签制”,即议事主体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主管财经领导及经办人签字,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核,报县综改办审批后,在乡镇财政所村级财务中心报账。

十一、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20、县、乡、村进行一事一议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十二、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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