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外商投资备案_国家发改委发布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问题通知231

3适应投体制改革变化进步明确和规鼓励类外商项目确认办理有关问题促进我国吸收外商投工作顺利健康发展近日国发改委下发了《国发展改革委关办理外商项目国鼓励发展项目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发改外[xxxx]36)对鼓励类外商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进行了规xxxx年3月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投总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外商项目由国发展改革出具项目确认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外商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出具项目确认

《通知》还具体规了项目确认申报材、初审容、项目执行年限、国发改委审容、出具格式、出具限等既体现了依法行政要也便申办单位了发改委办理程序和要。

外明确了项目确认出具依据由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批复件。

《通知》发布对引导外商投方向吸引外商直接投促进外鼓励行业发展和国产业结构调整将起到积极作用。

办理鼓励类外商项目《国鼓励发展项目确认》单位应按《指导外商投方向规定》(国院令36)、《国院关投体制改革定》、《外商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发展改革委令)、《北京市外商项目核准暂行实施办法》(京发改[xxxx]598)等件规定进行外商项目核准项目核准机关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必须严格按《外商投产业指导目录》核准对属外商进口设备免税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项目核准件明确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容、项目执行年限(建设期);项目总额及构成、册及各方出额、出方式及融方案、要进口设备清单及金额。

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外商项目项目所地区(县)发展改革委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项目核准复印件;加盖区县发展改革委和项目单位印项目进口设备清单;企业批准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要说明或提供材。

再次办理确认单位提供往次办理情况说明及确认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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