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成立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万州区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万州教发〔20**〕12号)的规定,经20**年9月 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z任组长,分管副校长z任副组长,zz等为成员。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领导,制定食堂管理办法,合理配置食堂工作人员并落实相关职责,监督物品采购流程,监督财务管理,确定饭菜价格,抽查饭菜质量,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等。
**第一中学。
二0**年九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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