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永登县等18个县市区退出贫困县的通知
甘政发〔09〕3各市、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央甘有关单位。
按照共央办公厅、国院办公厅印发《关建立贫困退出机制见》和《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有关规定县级评、市级初审、省级核验收和评估检永登县、榆县、玉门市、平川区、景泰县、武山县、甘谷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成县、徽县、夏河县、卓尼县、碌曲县、玛曲县、迭部县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现批准退出。
上述8县市区退出要继续抓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劲、懈怠始终保持攻坚态势。
要加对剩余贫困人口扶力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
脱贫攻坚期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扶、摘帽不摘监管确保脱贫退出稳定和可持续。
要继续实行严格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09年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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