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高校与企业科研深层对接的困境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科技创新科研对接;对策   论文提要:科技创新进程中,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对于服务区域发展、建设创新型省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文针对当前河南科技创新进程中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的困境,提出建设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创新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科研导向、构建多渠道体系、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强化政府宏观引导等相应的对策建议。

教学和科研高校的两项基本职能。

高校作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体之一,不仅是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基地,而且还是科技创新的基地。

技术创新活动需要有各种技术创新要素互相影响配合,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必须吸收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技术创新要素,才能更快、更好、持续地增强创新能力。

因此,高校企业作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两个重要主体,其科研深层对接对于加快科技创新进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河南,促进中原崛起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但在河南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还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因此,对河南科技创新进程中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的困境与对策进行研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河南科技创新进程中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的困境      为建立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实现建设创新河南的战略目标,近年来河南鼓励和支持高校企业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创新合作关系,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技术创新活动,加大了科技投入,建立了河南省产学研合作中心、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区等高校企业科研对接的平台,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但是,目前,河南科技创新进程中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面临的困境依然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   1、缺乏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企业高校科研合作的内在需求和动力不足。

高校作为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及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技的基地,还应成为知识型企业的哺育场所、高科技产业的孵化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辐射源,甚至是知识经济的策源地。

众所周知,硅谷模式是高校企业科研成功对接的典范,其中斯坦福大学作为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以其所拥有的大量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创造了硅谷,从而被誉为“硅谷的心脏”,可以说没有斯坦福大学就没有硅谷。

因此,拥有一流的研究型大学是实现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的必要条件。

但是,河南作为我国第一大省,高等水平还比较落后,目前全省高校基本以教学型大学和教学研究型大学为主,缺乏一流的研究型大学

目前,河南只有郑州大学是唯一一所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即便如此,郑州大学离一流的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

水平的落后,一流研究型大学缺乏就意味着不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动力源泉和知识基础,因而降低了企业高校科研合作的动机和愿望,从而给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高校科技创新缺乏市场导向,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当前,高校教师从事科研活动的政策导向是满足职称评定需要,“重论文”、“重评奖”、“不重视市场”的思想观念比较普遍,科研只不过是晋升职称的工具。

科研成果虽然不少,但大多是“纸上谈兵”,与企业所需要的以产品、市场为导向的技术需求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和偏差,因而造成科研成果转化率极低,形成了成果多、转化少和转化后很难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现象。

据不完全,我国目前的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还不到20%,具体到河南这个数据更低。

这说明,高校科技创新上存在误区,科技创新缺乏市场导向,科研活动只是停留在前期的研究阶段,对于科研企业深层对接深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

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缺少资金支持,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落后。

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不仅风险较高,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

当前,河南很多需要技术的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居多,这些企业迫于资金的制约,不愿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到风险较高的高科技项目上,从而也导致一部分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高校高技术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在发达国家和我国经济发达省份,风险投资机构在高技术成果转化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河南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比较落后,全省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功能弱,不能满足河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求,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河南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

4、高校企业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缺乏合作意识。

高校企业虽然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主体,但是二者的组织目标存在很大的差异性,高校企业之间思维方式、对合作的需求、等都不一样,它们属于两种不同的主体,两者之间缺乏既定的沟通渠道,信息沟通不畅,一方面造成了高校科技成果找不到合适的企业实现转化;另一方面企业存在技术需求,但找不到合适的高校合作,高校企业科技创新缺乏合作意识,影响了高校企业科研深层对接

5、高校企业科研对接的政策法规有待改善。

当前,政府在政策法规环境上尚缺乏高校企业科研对接的有力支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政府在政策上推进高校企业科研对接的工作还未形成合力,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间缺乏沟通协调和统筹安排,造成高校企业的技术创新资源分散、交叉、重复,难以集成聚焦在产业持续创新链上,难以对河南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产生重大影响。

(2)有利于高校企业科研对接的财税和政策有待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宏观政策提倡多、具体政策认同倾斜支持少。

(3)政府科技投入水平过低。

政府用于科技投入的财力非常有限,财政科技投入水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比如,河南每年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等资助额度一般都在每项2万元左右,而广东同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8~10万元。

如此少的资助额度,使科技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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