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通信预警划分为四等级

本报讯 近日,工信部公布了《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下文简称“预案”)。

预案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预案,国务院、省、市(地级)、县均要建立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全国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毕业论文网   预案要求,在应对突发性通信网络事件时,各级地方政府应在人员、交通、物资、电力能源、资金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并对应急征用中造成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

预案规定,按影响范围,我国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其中,一级响应启动的条件包括: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级处置能力的。

除此之外,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部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地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以及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其中,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要履行如下职责:   首先,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其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

此外,事件发生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最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以满足国家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本的防护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

具有专用通信网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通信保障机制。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应急发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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