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继续推进民间投资的思考

[摘要]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基本矛盾由供给短缺转变为需求不足。1998年以来,为推动GDP的增长,提出了扩大内需的总方针,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使经济增长率每年保持在7—8%的水平上,投资推动型的经济增长格局已经形成,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日益增强。但在分析了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份额后我们可以发现,政府投资贡献仍然占主导地位,民间投资动力不足。为增强经济增长的自主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就应加快民间投资的步伐,扩大投资需求的空间。

[关键词]民间投资经济增长民营企业

一、关于民间投资的内涵、地位和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处在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上升阶段,在国际经济的前景不明朗、国债投资拉动社会需求的政策作用有限的情况下,能否保持国民经济持续高速的发展势头,将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民间资本投资潜能的挖掘。

1.民间投资,是相对于政府投资而言的。从理论上来说,这两者主要的区分在于资金来源以及投资主体不同

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同政府资金是有限的,社会闲散资金数额庞大;投资主体不同投资方向不同,这是最显著的区别,政府投资大多用于非生产性的公共产品,效率低,而民间投资主要在竞争性的生产领域,运作效率一般较高;对国民经济增长作用不同,国家投资是在经济萧条时可以启动经济,而民间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具有推动作用,这是不可有前者替代的;影响因素不同政府投资的形成取决于经济增长的水平和一定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而民间投资的取决因素较多,例如政策、体制、环境、市场和观念等等。按投资主体不同划分是比较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的,因为不同行为主体的动因代表着各自的利益,而其投资又能够真实地反映各自的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国家统计局将民间投资范围概括为非国有经济投资中扣除中外和港澳台投资的部分,它包括联营、股份制、集体、个体、私营和其他经济类型的投资,理论界学者对他的范围有自己的认识,例如有的认为国家控股较大的股份制经济还应视为国有经济的一部分;将非国有经济投资视为民间投资等。

2.国债投资有一定的范围,这就要求民间投资发挥作用。从近年来全社会投资的比重来看,国有经济投资比重持续下降,同期民间投资的比重持续上升,逐步成为了社会投资增长的重要来源。

民间投资的领域来看,也已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中占有了较大份额,例如制造业、房地产等,将逐步成为产业增长的重要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民营经济投资已有效地补充了国有经济的空白。

二、进一步推进民间投资的积极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出来,以造福于人民”扩大民间投资有利于把社会资源蕴藏的巨大能量释放出来,意义十分重大。

1.扩大民间投资有利于创造就业。要缓解当前的就业难题,特别是为大批缺乏专业技能训练的新增就业人口创造工作岗位,单靠政府与国有企业的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农民问题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扩大民间投资能在一定的程度上给农民创造就业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2.只有民间投资得到有效的激发,对国民经济增长才能产生持续的拉动作用。2003年的投资增长,不是靠政府投资,主要靠民间投资,新增投资中80%是民间投资。由于投资的高增长,才使得GDP增长率达到9.1%的水平。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从而激发资本活力。

3.从全社会知识、技术、管理等角度上来说,进一步推进民间投资有利于他们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民营企业的总数占企业登记注册总户数的95%以上,因此,提高民营企业的管理素质,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增加民间投资项目的科技含量,全社会就能在知识、技术、管理等多方面得到较为全面的发展。

三、当前存在的民间投资的制约因素。

我国民间投资在1990—1995年间一直表现稳定,其增幅明显高于全社会国有经济投资的平均增长幅度。1995年以后,民间投资增长幅度下降,1997、1998、2001年甚至低于国有经济增长速度。在政府投资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民间投资的意愿仍明显不足,企业投资连年疲软,个人投资起步较慢。1997—1999年民间投资增长分别为6.1%,9 0%,7.5%,2000年有所回升,增长了11.4%.2001年未能保持持续增长,回落到10.4%.可见,投资快速增长仍得益于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而民间投资意愿和动力不足,投资行为不活跃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善,仍然处于周期运行的低谷。分析当前民间投资的情况,我们认为制约民间投资的主要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因素。利润率高的行业,如金融、通讯等,政府控制很严,不允许民间资本投资投资渠道狭窄,削弱了企业的获利能力,影响了企业的投资意愿,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投资需求的增长

政府没有制定出完整有效的民间投资发展规划,民间投资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有些地方虽然政府部门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但没有落实到实处。宏观调控明显滞后,造成实际情况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本来就有限的资源的浪费。国家没有把民间投资纳入产业政策指导与宏观调控的范围,如外资企业具有投资目录,对于民营企业却没有制定投资目录,正是因为政府部门忽视投资信息的超前服务与窗口指导,使得一些民营企业看不清市场需求趋势而犹豫观望,在不了解供求情况的条件下,无法进行投资决策,从而影响了投资需求。

社会和一些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投资待遇和机遇仍不平等,这也成为民营企业成长的巨大障碍,制约了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发展。

2.主体因素。政府投资民间投资主体不同民间投资主体趋于理智和成熟,因为他们贷款较为困难,必然会减少盲目投资。融资难就成为一个“瓶颈”问题。民间投资主体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在向商业银行贷款时也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例如手续繁、费用高,担保体系不健全等)出现了梗阻,这样,尽管他们有较好的投资项目与强烈的扩张冲动,但却因缺少金融支持难以进行基本建设投资扩大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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