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建筑能效管理探析

摘 要:从建筑能效的技术特点分析入手,对建筑能效测评与一般工业产品能效测评进行了分析比较,建立了我国建筑能效测评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建筑·能效标识指标类型与形式。 代写论文。

关键词:建筑节能建筑能效测评能效测评标识管理 引言   建筑能效标识是近年来在建筑节能领域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创新性的管理方式.本文对建筑能效标识及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施方案。 一、建筑能效的技术特点   建筑节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维修等诸多环节,并在实施的各个环节中涉及诸多建筑材料、部品、产品和设备。提高建筑能效,应加强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及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节能监管,从而把一系列的满足质量要求的节能材料、产品及设备进行最优化的集成、组合。综合前文中所述的建筑的特殊性,可以得到建筑能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节能材料、产品及设备是提高建筑能效的物质基础   建筑能效节能材料、产品及设备的性能有很大的关系,节能材料、产品及设备建筑节能最基本的构造元素,是提高建筑能效的物质基础.   2建筑能效是围护结构的节能设备系统的节能综合作用的结果   为使整个建筑物达到一定的能效水平,应从墙体、门窗、屋面等围护结构和系统设备这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如果只注重围护结构的节能而忽视了系统设备节能,如北方地区没有进行供热系统的改造,就会造成房间内部的温度过热,房间中没有安设温度调节方面的装置,用户只能开窗散热,造成“节能建筑节能”的现象等。

作文 /zuowen/   3建筑能效水平的大小与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有很大关系   建筑能效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属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方面,因此,从基本建设程序来看,建筑能效水平的大小,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的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以及建筑物日常运行等阶段中,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有很大的关系。 二、建筑能效监督管理方案分析   1、建筑能效监督体系   (1)政府监督   从监督的对象上来讲,可分为对房地产商的监督和对建筑能效测评单位的监督;从方式上来讲,可分为抽查监督与备案监督两种方式;从监督内容上来说,可分为程序性监督和对检测性监督。   (2)企业监督   除了政府机构的行政监督以及利用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之外,企业之间的监督检测也是国际上保证标识符合性的重要途径,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方式的缺点在于市场监督的手段单一,主要是通过抽查及投诉等方式,导致能效标识信息的符合性较差。   (3)社会监督   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中,社会监督体系是政府行政监督的有益补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监督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业协会的监督,行业协会因其在建筑能效标识体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对于能效信息的掌握情况有着一定的优势。二是社会公众的监督,社会公众可根据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能效标识建筑使用过程中的切身体会,尤其是对于能效标识信息与自身能源费用节省之间的差别来判别建筑能效标识信息的真实性,并可向政府机构及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三是新闻媒体的公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可利用其独特的社会地位,对建筑能效标识的相关内容进行报道、公示,尤其是对违反能效标识公正性、真实性的不法行为进行曝光。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2、我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监督管理方案   我国建筑能效标识的政策思路主要包括三部分,新建建筑能效标识,既有建筑能效标识以及建筑材料、部品及设备能效标识,其中,建筑材料、部品及设备能效标识可纳入我国一般工业产品的能效标识体系。   新建建筑能效标识,可分为三个方面,居住建筑和一般公共建筑强制性能效标识、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性能效标识、以及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的自愿性能效标识.   对于居住建筑和一般公共建筑强制性能效标识,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可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根据工程项目在设计、规划、施工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并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来判断建筑工程项目是否达到节能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依据程序性检测的结果自行进行能效标识,并将标识资料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此外,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如果想得到所开发的建筑物的真实能效水平,可自愿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所开发的建筑工程进行能效测评测评机构出具相应的测评报告,并依据测评报告结果出具能效标识信息。   对居住建筑和一般公共建筑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其出发点在于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市场责任主体的作用,增加其在建筑节能中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量大面广的居住建筑和一般公共建筑节能性能。此外,这类标识的实施有开发商自行程序性标识和委托测评单位进行测评标识两种选择方式,程序性标识过程相对简单,但是开发商要对标识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能效标识的法律责任;测评标识需要委托相应的测评机构实施,过程相对复杂,也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出具的标识信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测评机构要对能效测评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测评责任.因此,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可根据自身企业或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任意一种标识方式。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对于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性能效标识,必须在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能效测评标识,没有进行能效标识的项目或能效标识信息所提供的建筑物的能效水平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对于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实行自愿性的能效标识,国家鼓励采用严于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材料、用能系统及其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对严于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商可自愿向建筑节能测评单位提出更低能耗建筑测评申请,测评机构应根据测评结果进行能效标识,并颁发相应的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的证书,测评结果达不到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技术标准的,不予颁发相应的证书。   既有建筑能效标识,分为两类: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验收时的强制性能效标识和居住建筑产权人及公共建筑业主的自愿性能效标识,且这。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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