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绩效工资:一石激起千层浪|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意思
话题主持:朱蒙 参与嘉宾:程赛珠(福建省闽侯县实验小学) 范玲玲(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一小) 雒红军(陕西省眉县常兴中学) 代安荣(重庆市铜梁县大庙中学) 廖学军(四川省绵阳市滨江小学) 朱蒙:民生问题无小事。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生活的改善有目共睹,“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愿景,已经或正在逐步实施,这是国家进步、强大的最有力体现。
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以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调控机制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不断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是国家开展这一改革的最根本动因。
教育是立国之根,兴国之本,强国之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这是义务教育在所有事业单位中率先实施绩效工资的根本缘由。
作为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同时关系到全国近千万教师的切身利益,绩效工资的实施从一开始就被广泛关注,热切议论。
从最初的吹风,到分步骤实施,从政策精神的理解,到具体措施的执行,从是否可行的疑惑,到多得少得的议论,从公平合理的程度,到均衡与否的争论――伴随着一个学期工作结束,绩效工资会或多或少进入教师腰包,这就是这项措施给教师带来的最重要变化。
当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作为事关近千万教师未来很长时期内切身利益的改革,并非所有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并非所有的议论都尘埃落定。
事实上,政策的取向与实际效果的达成之间,往往不会一蹴而就。
由于涉及面广,在实施的过程中,绩效工资有不同侧面和不同层面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实属正常。
当前,用“一石激起千层浪”来形容绩效工资在基础教育领域引起的反应,或许并不过分。
而多方交流,集思广益,应该更有益于已有措施的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