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轮轴式企业集群的企业间社会关系强度研究

提要本文以轮轴企业集群为背景,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框架,研究集群企业社会关系强度集群企业收益的影响,进而得出在假设条件下的最优关系强度,并分析影响最优关系强度的几个因素。 毕业论文网      一、引言      当今世界经济运行规律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如市场需求的多变、技术创新的不连续性以及经济全球化等,这使得企业成长的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日益增强,使得以大规模、标准化批量生产为特色的“福特制”企业受到严峻挑战。与此同时,一个重要的现象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在某些区域出现普遍经济衰退的同时,一些地区的经济却有稳定、良好的表现,而这些地区具备一个共同特征,即存在由大量企业聚集而形成的企业集群集群中的企业通过相互之间建立正式或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在特定的地理范围内迅速获取和共享网络资源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进而实现企业的稳定成长。企业集群由地理上靠近的公司和关联机构组成,它们同处于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已有研究表明,企业通过空间集聚能够获得的集聚优势除了来源于外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外,还来自建立在共同产业或区域文化背景下的人与人、企业企业间信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网络。集群中的企业和相关机构之间通过经济活动和各种社会活动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而依据这些社会关系形成社会网络,因此社会网络也被看作企业关系的复杂组合。社会网络是一种持久的社会资本,是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通过持续的集体行为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一方面成为网络内信息共享的一条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又成为企业之间信任合作的载体,因而集群企业间社会关系有利于网络中的企业获取资源和提高竞争力。然而,一个企业要想建立并加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而企业自身的能力和占有的资源也是有限的,处于不同网络环境下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与其他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的不同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合作关系强度。如何优化集群企业间合作关系强度企业集群环境下面临的重要问题。      二、社会关系及其强度      德国社会学家Simmel指出,当一个个体加入一个群体之后,就建立了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基本关系,即社会网络关系,个人的行动会受到该网络的约束。Polyni指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互惠和利益的再分配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中的。在此基础上,Granovetter提出了他的“嵌入性”观点:“经济行为和产出,就像社会行为和产出一样,受行动者之间的二方关系――关系嵌入,以及行动者所处网络――结构性嵌入的影响。”所谓关系嵌入是指个体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交易关系,但这个交易关系是“嵌入”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嵌入”的社会关系不同,就会形成不同的交易关系;同时,嵌入的程度不同,决定了嵌入关系对交易是提供了便利还是施加了限制。为了对嵌入程度进行研究,Granovetter进一步对社会关系强度进行了研究,并根据交往时间的长短、交往频率的疏密、互惠程度的高低、情感的深浅等对关系强度进行了区分,把嵌入关系分为强关系与弱关系,并从信息沟通的角度对强关系和弱关系的不同作用进行了研究。Uzzi根据对纽约制衣工厂的实证研究,进一步提出了“适度嵌入”概念,在证明嵌入关系为交易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发现了由于过度嵌入而导致交易受损的情况。然而迄今为止,如何确定关系强度的问题一直缺乏研究。Julie M.Hite通过对Granovetter嵌入关系的分类方法进行研究后指出,这种简单的对嵌入关系的二分法,使得个体在交易中无法进一步对强关系、弱关系进行区分,也无法确切地掌握嵌入的“度”,从而给个体控制和治理嵌入关系带来困难。同时,虽然Uzzi通过提出“适度嵌入”的观点间接认同了“嵌入关系”动态变化的特征,但他在如何确定嵌入程度上也遇到了困难。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轮轴企业集群为背景,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集群企业应当如何优化社会关系强度进行了研究。      三、研究背景      美国学者马库森提出了四种不同的产业区类型,分别是马歇尔式工业区、轮轴式产业区、卫星平台式产业区和国家力量依赖型产业区。他认为,轮轴式和卫星平台式产业区是比较重要的两种,现实中的产业区可能是上述类型的混合形式,并且其形式可能发生演化。本文以轮轴集群为例,研究企业间的社会关系强度问题,但是其结论并不仅仅局限于轮轴集群,而是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   轮轴集群是以数量有限的关键企业或设施作为核心,在其周围有供应商和相关活动的区域,因其结构可以想像为车的轮子和轴而得名。这种集群类型的例子有美国的西雅图和新泽西中部、日本的丰田市,等等。轮轴企业集群由在一个或多个产业中的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支配,环绕以较小的、较弱的供应商。通常较小的供应商非常依赖于核心企业,大量的贸易发生于供应商和核心企业之间,经常表现为长期的契约和承担义务。   在轮轴集群中,核心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关系可以看作是委托代理关系。核心企业集群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合作伙伴的选择和契约的设计方面有较强的主动性。供应商的地位相对弱小,但却掌握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信息。因而,核心企业处于委托人的地位,而与其发生业务联系的小企业处于代理人的地位,他们之间的博弈分析可以纳入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中。在这种集群模式下,处于核心地位的大企业通常不会在合作博弈过程中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如果大企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一旦被发现的话将会对其造成非常高的声誉损失。相反,小企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如果被发现的话,造成的声誉损失较小。因而出于最大化自身收益的考虑,小企业会在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和一旦被发现后造成的声誉损失之间寻求一种均衡。   设r为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的社会关系强度。在集群企业合作博弈的过程中,企业之间社会关系强度r越大,说明企业之间的社会关系越密切,从而企业在网络中的嵌入性越高,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对网络中企业之间社会关系的依赖性也就越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小企业如果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会遭受更大的声誉损失。因此,从减少声誉损失的角度考虑,企业间社会关系强度越大,小企业越倾向于提高其努力水平。   与此同时,小企业声誉损失也与其努力程度密切相关。在给定企业关系强度的情况下,小企业的努力程度越低,会对其造成越高的声誉损失;在同样的情况下,如果小企业提高其努力水平,会使其声誉损失减少。   设K(r,a)为小企业在合作博弈过程中的声誉损失函数,其中r表示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社会关系强度,a为小企业选择的努力程度。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知: >0, <0。据此,我们可以利用委托代理模型对企业间的关系强度进行分析。      四、模型的建立      我们考虑一个大企业和一个小企业在建立社会关系时的委托代理模型。假设小企业的努力水平为a,基于这个努力水平,所能得到的期望收益为B(a)。由于信息不对称,大企业可以观测到的信息为x=a+?着,其中?着服从正态分布,均值为0,方差为?滓2。支付合同为w=?琢+?茁x,其中?琢为一个固定的支付,?茁为大企业根据观测到的x给予小企业的激励水平。r为两个企业之间关系强度,K(r,a)为小企业声誉损失函数,依据前面分析的该函数的特点,令K(r,a)= r(1-a)2。给定企业之间关系强度,有K(a)=r×R(a),R(a)= (1-a)2,其中,R′<0,R">0,即下游企业的努力程度越高,其声誉损失越少,同时其边际成本减小的也更慢。

由于大企业有较高的风险抵御能力,而小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较低,我们设大企业是风险中性的,而小企业是风险规避的,并且具有一阶不变风险规避特征。则大企业的期望收益为:B(a)-?琢+?茁a,小企业的确定性等价收入为:?琢+?茁a— ?茁2?滓2—c(a)—K(a),总的确定性等价收入为:TEC=B(a)- ?籽?茁2?滓2—c(a)—K(a)。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大企业的问题是选择?琢、?茁,小企业选择a,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maxB(a)—(?琢+?茁a)   s.t.(IR)?琢+?茁a— ?籽?茁2?滓2—c(a)—K(a)≥      其中, 为小企业面临其他市场机会的保留收益。上述问题的最优化意味着:   ?茁=c′(a)+K′(a)(代理人)①   ?茁= (委托人)②      五、模型分析      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假设B(a)=a,c(a)= ,K(a)= r(1—a)2。则B′=1,c′=a,c"=1,K′=—r(1—a),K"=r。根据条件①②,可得:   a—r+ar=   由上式可得: = >0。从而可知,小企业所能提供的努力程度随着关系强度的增加而增大。但是,随着关系强度增加的同时,也使得小企业声誉损失增加。   下面,我们来看关系强度对双方的确定性等价收入的影响。总的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TEC=a- ?籽?茁2?滓2— a— — (1—a2)   根据条件①②可以得到:   TEC= (r+ )   从而可得:    = >0   由此可见,委托代理双方的总的确定性等价收入随着关系强度的增加而增加。因而大企业可以通过提高高于小企业的社会关系强度来提高总的确定性等价收益。   然而,提高企业间的关系强度需要开展各种公共关系活动,从而需要付出努力,即产生维系关系强度所需要的成本,因此大企业需要在收益与成本之间求得平衡。我们设Q(r)为维系r所需的成本函数,满足Q(0)=0,Q(∞)=∞,Q′(r)>0。为了方便分析,我们不妨设Q(r)=mr。其中,m为维系企业关系的成本系数,也可以理解成维系企业关系的难易程度。   设净福利函数为W(r),则:   W(r)=TEC-Q(r)   该式的最优化一阶条件为: =   即: =m   从而,我们可以求出企业最优关系强度:r= — —1   对上式求导可得: <0, >0, >0   从以上得出的结论可以看出,维系关系的难度越大,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大企业越倾向于降低关系强度;与此同时,小企业越害怕风险,最优关系强度越大。对这种现象的一种合理解释为:小企业的风险规避度越高,越应该加强企业关系强度,从而降低风险水平,提高总的福利水平。另外,小企业努力水平的难以监督的程度越高,企业间的关系强度就越显得重要,从而最优关系强度就越高。      六、结论      本文以轮轴企业集群为背景,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研究了集群企业社会关系强度集群企业收益的影响。社会关系强度的提高,一方面能够促使小企业提高努力水平;一方面也会增加小企业声誉损失。而关系强度声誉损失的副作用可以被抵消,提高关系强度总体结果是提高了合作双方的总的确定性等价收入。与此同时,由于加强企业间的关系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因而要获得最优关系强度必须在收益与成本之间寻求均衡。本文进而得出了在假设条件下的最优关系强度,并分析了影响最优关系强度的几个因素,得出了维系关系的难度越大,大企业越倾向于降低关系强度;小企业越害怕风险,最优关系强度越大;小企业努力水平的难以监督的程度越高,从而最优关系强度就越高等结论。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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