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方式的一次新飞跃

1996年2月8日,江泽民同志中共中央举办的中央领导同志法制讲座上明确提出,我们要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这是建国以来,党的最高领导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1997年10月,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共中央提出修宪建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宪法修正案 (草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庄严地载入我国的根本大法

这一切表明,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经过深思熟虑的科学、理性的选择,是中国有史以来治国方式的一次新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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