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XX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抚安办字〔2014〕50号),为做好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和各有关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总结材料。请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每月16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半月专项行动小结;每月30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专项行动总结,并于12月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二)工作信息。请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每周四向县安委办报送至少1条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每半月报送1—2个正反面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统计报表。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统计开展专项行动期间“七打七治”以及重点工作措施开展等情况,于每月30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XX县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格式附后)。

二、报送方式。

请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将总结材料、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县安委办(联系人:吴小燕;电话:18702675860;传真:3616396;邮箱;)。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明确机构,落实职能部门和专职人员,真实反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县安委办将全县“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务必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办将定期对工作开展不力、报送不及时的进行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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