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升级背景下“艺术学”的“名”与“实”】 学科背景

摘要:艺术学的学科建设既要有适当的“名份”,更要有实在的“内容”。

艺术学在国家学科目录设立二级学科以来,其研究内容、教学体系、课程设置都在不断探讨中,艺术研究不能脱离“艺术”,当“艺术”在学科目录和社会实践中已经分别落实到具体的相互平行的“美术”、“音乐”、“影视”等学科的时候,“艺术学”的“艺术”在哪里呢?   关键词:艺术学;艺术史;艺术理论;应用艺术学科建设   中图分类号:J02 文献标识码:A      自从国家专业目录一级学科艺术学”下增设二级学科艺术学”以来,“艺术学”在全国大学院系、研究所发展甚快,至今又有“艺术学”升格为“门”的要求,原来的二级学科艺术学”,和同是二级学科的“美术学”、“音乐学”等都将升格为一级学科

据报道,在“艺术学门”之下,并列的一级学科将是“艺术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戏剧戏曲学”、“广播影视学”等五个一级学科

那么,“艺术理论”的语意是什么?“艺术理论”下的二级学科又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作为学术问题,应当允许各人有自己的理解,本文所述,就是作者个人一管之见。

一、“艺术理论”的“名”      俗云:“名”是“实”的影子。

艺术理论”的“理论”一词,在“名”的概念上框定了该学科是“纯”理论

这里产生两个由“名”引起的逻辑问题。

一个是:学科上的“理论”是和“史”对应并列的关系。

中国历史上的学术是“以史出论”、“以史带论”,和今天的现代学术研究要求相类。

过去几十年前在向苏联学习阶段的“以论带史”的方式方法已基本不再强调了。

所以,一旦设立一级学科艺术理论”的“名”,逻辑上就排除了“艺术史”的成份;如果在“艺术理论”“名”下的二级学科中再设定“艺术史”,很明显,就混淆了“史”和“论”的学术范畴的区别,在学理逻辑上难以自圆。

另一个是对“理论”的理解。

众所周知,艺术离不开技艺、技术。

理论”原本有“技术”、“技艺”层面的理论,还有“概念”、“逻辑”层面的理论,仅仅从“艺术理论”的“名”来讲,“艺术理论”应该涵盖上述两方面内容。

但是,“艺术”不是抽象的,一旦牵涉到“技术”、“技艺”,就必然具体落实到某项艺术实践,如绘画、书法、昆曲、京剧、电影、电视等其它一级学科范畴内,艺术实践学科上的归属性十分明确,上述艺术实践分别属“美术与设计学”、“戏剧戏曲学”、“广播影视学”,等等。

更要紧的是即使“艺术理论”是“概念”、“逻辑”层面的内容,一旦“理论”起来,也是要具体落实到绘画戏剧、电影等其它一级学科范畴内。

而且,在绘画戏剧、电影等一级学科范畴内原本也都各有自己“概念”的、“逻辑”的内容。

在这种情况下,“艺术学”的“名”有点与“实”相错位了。

即以“艺术批评”为例,试翻去年和今年出版的一些“艺术学”刊物,很多目录中“艺术批评”栏的论文其实可以分属“电影评论”、“美术评论”、“戏剧评论”,在学科归属上就是“美术学”、“戏剧学”、“影视学”的“名”下。

由此可见,“艺术理论”虽有其“名”,但更重要的是“循名责实”的“实”是什么?“实”如果可以“游离”到其它学科,不具有“唯一”性的明确,就必然使“艺术理论”作为独立的学科研究范畴难以成立。

以致有论者以“模糊性”一语而蔽之,如此一来,“艺术理论”的“名”就很容易陷入一个似有还无,似无又有的状态。

作为学术研究,那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从“名”的逻辑方面说,一级学科艺术理论”不如“艺术学史论”的“名”更为妥贴一些。

所谓“妥贴”,就是此“名”与其“实”的关系可以相安。

二、“艺术学史论”的“实”      有论者认为支撑的二级学科是:艺术史、艺术批评、艺术理论

回想起最早设立“艺术学”二级学科时候,作为学科支撑的三个方向是:艺术史、艺术原理、艺术美学。

比较一下就知道区别在于“艺术原理”和“艺术批评”、“艺术理论”三个“名”的不同。

艺术原理是艺术的本质研究,如易中天在《艺术:情感与形式》中说:“艺术学,作为一门严密的学科,首先应该给艺术的本质定义做出一个较为精准的解答,从而形成自已的‘第一原理’,进而逻辑地推演出一切艺术现象和审美活动的本质规律。

”   虽然易中天先生自己没有在“第一原理”方面做进一步探讨,但他提出“严密的学科”的条件,即对“艺术本质”的“第一原理”必须有所成果是正当的。

而一切艺术理论,包括艺术批评,根本上都是对“艺术原理”的运用。

从这一点说,最早的“艺术原理”之“名”确有很好的学术研究方向的包容度。

艺术美学则立足于“艺术”基础上的“美学价值”的思考。

至今我们只看到丹纳的《艺术哲学》,是立足于欧洲的艺术实践,是欧洲美术实践基础上的美学思考。

中国艺术完全不同于欧洲艺术,这一点无人怀疑,那么,中国艺术美学当然不等同于丹纳的思考,于是有“艺术美学”的研究必要。

艺术史的“名”,说起来很容易,至今名为“中国艺术史”的著作在出版社书库、书店都有物可睹。

但翻开看看,其实是“美术史”、“音乐史”等艺术实践门类“历史”的“集印本”,可见在事实上“艺术史”还是在“掠他人之美”了。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无法把“美术”、“音乐”、“戏剧”等一级学科内容从“艺术学”中剥离,于是有集中汇编的现象。

对如何展开“艺术史”的“实”的研究,我的看法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对“艺术史”阶段中处于“领先”地位的“艺术”的分析、归纳;第二个方面是对“艺术史”整体发展中各“领先”地位相互影响、派生的逻辑关系的思考。

为便于讨论,现略加申论。

不论哪一个方面的“实”的研究

都要承认“文学”――“诗词、小说、散文”都是“艺术”,事实上,这些也确是“艺术”(这里不牵涉到“学科目录”上的“文学”分类,那是一个有历史渊源,有人为因素的结果,也不是学术讨论的问题)。

从第一个方面说,“艺术”包含有很多不同表现形式的技艺:画、书、唱、弹……也由此分别出“绘画”、“书法”、“音乐”、“舞蹈”等种种不同的艺术实践

艺术史”不是要把各个历史时段的“美术”、“音乐”……诸实践状况罗列出来,而是寻找出最能代表这一历史时段“艺术成就”的某一项或某两项艺术实践

更重要的是在这几项具体的艺术实践(此时必然会落实到某一级学科中)中分析归纳出其实践层面之上的“独特性”,因为这种“独特性”既是具体的一级学科的“独特性”,但在整个“艺术史”上看,已具有引领“潮流”的要素,成为艺术史上某一个阶段的“代表”。

艺术史的标准不是要求某艺术为我们今天提供什么,而是要求为它的前代提供了什么新东西。

一个历史阶段中的各门艺术,在技艺上、思想上都不可能齐头并进,总是互有参差,有前有后,是一种“滚动式”的发展,所以,这一方面的研究内容,就在于展现出“滚动式”发展关系中,“领先”地位的艺术是哪一门、哪一项:为它的前代提供了什么新东西。

显然,寻求、分析、类比、归纳各历史时段的“新东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从第二个方面说,“艺术史”要解决“为什么”会发生上述艺术实践的彼此消长现象。

换言之,解决艺术史中各项艺术门类、项目的互相影响、派生的逻辑关系。

有的《中国艺术史》编著者已经认识到要“按艺术自身规律的发展”进行分阶段的论述,他们分期的理由是:   最确切的分期法,应该是远古、三代为艺术的发生期,春秋战国、秦汉为艺术的发展期,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元为艺术的成熟期,其中的门类艺术先后达到顶峰,明、清为古典艺术的终结期,并孕育着近代艺术

虽然如此,最后仍然因为:   但我们的读者已习惯于历史博物馆的分期法,为求简明,也为求适应,我们姑且将艺术史分为远古、上古、中古、近古四大时期,然后按朝代分章描述。

由此可见,艺术史的分期最后仍然落实到“通史”的模本才能进行,艺术自身的规律哪里能指望说清楚呢?   其实,艺术分期的研究,最早从外国学者开始,而后带动一批中国学者介入其事。

只是这方面研究没有真正进行下去罢了。

如上述,“艺术史”研究必须承认“诗词小说”都是“艺术”,也因此承认历代“诗话”(中国独有的表达艺术思想的文体)是“艺术文献”。

那么,中国艺术史的逻辑演进关系,粗线条的勾勒,应该是:   首先是题材内容必在中国特有的“以血统为纽带嫡长子继承制”的“宗法伦理观念”制约之下,即使是宗教的思想和精神产生后,仍然是在“宗法伦理道德观念”框架下,才能对艺术产生影响。

而最早的宗法思想、宗法意识下的伦理道德观念总是先在“诗艺术”中反映出它的“艺术情趣”、“艺术追求”,后来再扩及到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的、音乐的表现艺术领域。

唐人传奇、小说的流行,反映的也是当时最早最典型的社会艺术欣赏倾向,但在当时,这些倾向对美术、音乐的艺术情趣没有多少影响。

到宋元戏曲和明清通俗小说盛行,加上雕版工艺的条件,美术中的绘画、雕刻在题材、造型上就大受其制约。

罗列明清两代的木版画,可以清楚看出,时代越往后,戏剧艺术美术创作的影响越大。

尤其是清代,建筑中的砖雕、石雕、木雕,以及年画、木版插图、中堂,都直接取材于戏剧,并按照戏剧演出的格局加以表现。

另一方面,随着小说传奇、戏剧艺术的出现,也进一步推动了上述宗法意识的传播,更快、更有效地强化、改变了建筑、绘画、雕塑的艺术风格。

在这些不同门类艺术之间的相互影响、促成的关系中,它们之间也渐渐形成了某种共通的东西,这种“共通的东西”,是一种艺术“共性”,也是构成中国不同门类艺术间都具有的某种“纽带”。

有了这种“纽带”,就具有了“中国艺术”的“情韵”,就成为“中国艺术”中的“一员”。

这种“纽带”是什么呢?   可以从艺术表现的原则上加以归纳,也可以从艺术鉴赏的要素上加以总结。

前者偏于技巧性的分辨,后者偏于精神性的感悟。

也都是艺术史要探索的重点。

技巧性的分辨,不是指具体的“技巧”本身,而主要是指“技巧”的属性。

譬如说,美术中的绘画戏剧表演,绘画中的“寓意”表现极常见,以“水墨”、“彩墨”技巧表现“四君子”、“岁寒三友”,以至“八骏”、“耄耋”、“五福捧寿”、“高山流水”……都是“标号”式、“象征”式的艺术手法;相类的则是戏剧中的“脸谱”、“说念唱做打”中的“做打”,也都是“标号”、“象征”的艺术手法。

这两种手法在性质上同类。

精神性的感悟,更可在诗与画中得到相类的归纳。

俗云“画中有诗”和“诗中有画”,已经点明了两者有所“共性”。

这些“共性”之所以存在,需要进一步深究到中国艺术的思维方式。

有论者认为中国艺术着重的是“参与性”,“结果”怎么样倒在其次。

而欣赏者观赏艺术,要的也是“参与性”,于是中国艺术就出现重“行为过程”,轻“心理反映”的倾向。

看《水浒传》、《三国演义》,都是“行为过程”的描写;看中国画,传统上称作“读画”,当然只有把自已放在“画”的“环境”中,才能完成“读”的过程。

以上都是大而化之的一说,更深入的探讨和验证,还有待未来。

以前笔者曾就艺术自身技艺表现的形式发展加以探讨,提出一个从“工艺”转向“绘”、“刻”,从“工笔”转向“写意”的问题,认为这就是艺术门类“派生”现象。

当“绘画”技艺提升,影响力增大,也出现“反哺”的现象:如宋代绘画成就突出,就影响到工艺的发展,花鸟画、山水画都成了“缂丝”的“蓝本”;元之后,连“髹漆”也大受绘画影响了。

这些“派生”、“反哺”的关系确是一种逻辑的关系,它不是随意发生的,而自有它一定的历史必然性。

但是,这类逻辑关系的研究局限在“美术”的圈子内。

所以我称之为“美术逻辑发展”,落实到“美术学”中“美术史…‘逻辑关系”研究范畴,和“艺术史”的“逻辑关系”研究有差异。

三、“艺术学”和“应用艺术研究”      综而言之,学理上“理论”之“名”和“史”之“名”是并列关系,“理论艺术学”之“理论”不能涵盖、包括“艺术史”。

所以在“理论艺术学”之下列出“艺术史”,是逻辑之“名不顺”。

不若传统上的“艺术史论”基本概念之“名”的“名实相称”。

学科目录角度说,“艺术学”升为“门”,一级学科的“艺术学”可以仍旧是“艺术学”支撑的二级学科,如上述,可以是“艺术研究”、“艺术理论研究”、“应用艺术研究”。

个人认为这符合“艺术学”和“艺术”现实的对应关系。

艺术学”的研究对象是“艺术”,“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社会活动,可见“艺术学”研究对象的体量极为丰富。

但是,艺术的体量不论有多大、多丰富,都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属于满足人类的“精神生活”的欣赏为主的“艺术”,如诗、画、雕刻、书法、音乐、戏剧、影视;另一类属于满足人类“物质生活”,并且旨在提升人的生活品质的“艺术”,这就是“设计艺术”。

如果把前者的整体研究归之为“艺术史”和“艺术理论”范畴,那么后者就可以相对地称之为“应用艺术研究”。

“应用艺术研究”的范畴包括“设计艺术”和“艺术产业”的整体研究

以“设计艺术”为例,过去的20世纪是公认的“设计时代”,这个时代的众多设计是伴随、顺应着材料科学及加工技术的发展而诞生的,同时也造就、反映了社会不同消费人群的生活需求、生活理念,这些需求、理念的“外化”是“艺术欣赏倾向”。

同时,资本的介入也产生正反相悖的效应。

正向的效应是推动了设计艺术涉及的生活领域更广更细致;悖向的效应是引发了人自身更多的贪欲,使“艺术设计”的“提升普通人生活品质”目标“异化”。

所以,“应用艺术研究”不以具体的单项的“产品设计”、“景观设计”为研究重点,重点是剖析“艺术设计”历史、社会的“横断面”,进行“一叶知秋”的研究

它的意义在于提示和警醒“设计艺术”及“资本运作”中的自我反省。

显然,这是一个难度颇大的待开发领域。

艺术产业”是另一个有难度待开发领域。

艺术产业”本身并不是“艺术”,是以“艺术”为主体的“产业”运作。

它牵涉到“作者”、“艺术(不论是美术、音乐,或戏剧、影视、小说、诗歌,等等)”和“市场”三个方面的协调。

毋庸置疑,其出发点和归结点都是“市场”。

目前中国的“艺术产业”亟待开发,已有的“艺术产业”现状不能令人满意。

和国外发达国家“艺术产业”相比,距离甚大,这也说明了“艺术产业”在研究方面的紧迫性。

综上述,“应用艺术研究”就因为它自身的容量极大,渗入到社会的“衣食住行用”的各层面;也因为社会发展的现实状态,而显出需要的迫切性超过上述任何一项“理论研究”;更因为这种整合性研究已非“设计学”本身能容纳,它须借助更多的学科知识和方法,进行跨学科的分析归纳研究,从“社会”、“人”的大艺术欣赏背景开始,归结到“社会”、“人”的艺术价值取向的评判,争取起到增加“利导”,减少“误导”的社会效应。

也因此应该在“艺术史”、“艺术理论”之外,独立成为一门二级学科

当然,不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艺术学科目录如何修定,艺术本身不会停滞不动。

俗云“生活是长青的”,艺术实践也是“长青”的,它不会依照人为的“目录修定”去塑造自己的形象,只会用自己的发展实践去检验“目录”的得失。

责任编辑:楚小庆      参考文献:   [1]刘道广,艺术学:莫后退[J],艺术百家,2007,(01):102―105,   [2]刘道广,莫兜圈,艺术学[J],艺术百家,2009,(04):70―74,   [3]刘道广,关于当前艺术学科设置的三个思考[J],艺术百家,2010,(03):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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