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一、车辆管理。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校且不准停靠在校门口,可以停靠在校门外杨山路南侧;需进校车辆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内,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和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的批条可以进出校门

二、学生出入大门规定。

1、走读生早晨6:30后可以进入学校,下午5:40要离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可以进校,周五下午3:30要离校

2、走读学生在上放学期间正常进出校门并必须着装学生校服(无校服者门卫要盘问登记反馈,否则不准进入学校)。

3、住校生从周日下午来校至周五下午离校期间,不准私出校门

4、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生病等)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值班领导的批条(批条德育处统一制定,班主任统一领取),并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学生出校时,门卫收回出门证并予以登记。学生返校时,凭出门记载进入学校

4、学生翻越围墙进出学校,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三、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平时不接待来访者。家长需经邀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来访。家长主动来访需要经过被访者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来访。(门卫应验查家长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住校生家长来校送衣物不得进入学校,需在门卫登记领取回执并由门卫负责通知学生领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时,随同家长经门卫确认后可以进入校园。

4、周六周日因活动需要进校学生人员需主办者的说明同意后方可进校,否则不得入内。主办者要对准许进校人员负责。

四、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1、校外人员因事来访的,经被访者同意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校园(门卫要检查入校人员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或形迹可疑者,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要强行制止并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的《回执》交回门卫值班室。

4、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物品进出规定。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件。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工程车辆出校门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检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六、违规的处理措施。

1、学生违反上述规定,由门卫德育处处理,德育处扣减班级考核分,并通报班主任,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2、门卫违反上述规定,除德育处批评教育外,还应按事业局考核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七、档案管理。

门卫负责人要每月分类整理档案资料。相关表格要提前到德育处或校办领取。

全体师生要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