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问题,根据宜城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城管执法局所属二级单位的基层干部

(二)治理内容和解决的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玩风过盛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带彩打牌、参与赌博,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等行为。

2、着力解决作风粗暴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服务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让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开会议来议去,简单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对群众采取“拖、推、哄、骗、吓、骂”等粗暴方式,搞强迫命令;对群众疾苦置若罔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是想法解决,甚至一推了之等行为。

3、着力解决办事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规定和基层事务决策程序,独断专行,失职渎职;多头执法,违法行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耍威风、搞特权,巧立名目,吃拿卡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在基层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优亲厚友;违规干预和插手微观经济活动,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甚至与民争利等行为。

4、着力解决奢侈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和廉洁履职有关规定,超标准兴建或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用公款或集体资金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请客送礼、相互吃请,或滥发奖金、补贴,或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行为。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底基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 8月1日 — 8月3日 )。

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治理重点、目标要求和具体时限,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整改( 8月4日 — 8月10日 )。

各基层单位及其干部对照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基层单位的自查整改计划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重点检查( 8月10日 一 8月25日 )。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项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相关资料准备情况等。

同时,市纪委、监察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接待来访、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选择部分基层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问题突出的基层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市纪委举报电话:4212602,局举报电话:4223710。

(四)建章立制(8月底至2012年底)。

各部门结合实际,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1、建立民意表达机制,筑牢专项治理群众基础。一是推行领导干部点名接访制度。针对基层群众信访渠道不畅、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等问题,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公开、定期接访,群众可根据公布的信息,自主选择接访领导。二是推行民情直通车制度。采取进门店、入商户、宣传日等方式,现场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三是推行民情恳谈会制度。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做到干部问事、群众说事、民主议事、限期办事。

2、建立直查快办机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最关键、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以反腐倡廉、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建立联动排查制度。全局上下相互联动,对近年来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逐一排查,从严从快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二是建立直查快办制度。针对个别领域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实行信访案件直接查办,使群众切身感受到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推行便民服务体系,理顺工作流程,规范办事制度,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管理环境。

3、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推行政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有效解决政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决策不科学、办事不公正等问题。二是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民主决策制度。在治违拆违、民生工程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反映群众意愿,体现群众要求,保障群众权益。三是建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防控问责制度。引入“风险管理”理念,督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和行业,逐一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中容易引发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涉及领域广、工作任务重、群众关注度高,各二级单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局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和治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对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案件工作进行督察和查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执法大队、环卫局要根据整体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严格落实责任。执法大队、环卫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案件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三)加强典论宣传。我局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深入广泛地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治理成效和先进典型,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积极营造转变基层干部作风,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问题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各个阶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令其进行“回头看”;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严肃查办案件。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进行深入排查,认真受理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群众信访举报,查找发现案件线索,并根据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案件,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努力解决发生在我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争取早出、快出、多出实际成效。

附件:宜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