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求盘)

*投合[20**]**。

编号:

居间合同求盘)。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求盘)。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求租或求购适当物业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居间事宜。

乙方甲方提供在 地区租赁或购买写字楼或铺位的信息及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

第二条 居间报酬及付款方式。

1、若甲方乙方介绍的物业业主签订买卖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物业价款的。

%作为居间报酬;若甲方乙方介绍的物业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物业 月的租金作为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甲方签订买卖或租赁合同之日起的 日内以 方式一次性支付

2、若乙方提供交易机会,因甲方原因未能签订买卖或租赁合同的,甲方支付居间报酬,但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单据支付其因此而支出的居间费用。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与乙方介绍之业主签订买卖/租赁合同后,逾期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未付居间报酬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故意隐瞒有关物业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的,除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方保证在买卖或租赁成交之前,不直接或间接与物业业主联系,不与第三者联系成交该物业,成交之后,不向物业业主泄露与居间报酬有关的事项。

第六条 其他。

1、对于乙方物业业主收取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干预。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个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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