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反索赔作业指引[113664]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3.2法律顾问负责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4.工作程序。
4.1处理索赔的一般原则。
4.1.1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公正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
4.1.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处理索赔事件。
4.1.3必须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4.2.1费用索赔:系指承包商向公司要求补偿自己的额外费用支出或者经济损失的索赔,这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等。
4.2.2工期索赔:系指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向公司要求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的索赔。
4.3.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a、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a、场地条件的变更;。
b、建设文件的缺陷;。
c、由于公司或建筑师的原因造成的临时停止;。
d、处理不合理的制造图纸而造成的耽搁;。
e、由公司供应的设备和材料推迟到货;。
g、场地的准备工作不顺利;。
4.3.5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
a、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
b、关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
a、公司盈利损失;。
b、由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
c、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
d、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物时的租赁费;。
e、赔偿已售楼宇违约金及赔偿金。
4.4.2施工缺陷索赔:承包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补工作,公司有权雇佣他人来完成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4.4.3由于法规的变化导致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降低了成本,产生了超额利润,应重新调整合同价格,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4.5.1提出正当索赔理由,进行事态调查,对事件进行详细了解。
4.5.2对这些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判断其责任由谁承担,并分析承担责任的可能性。
4.5.3对事件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计算。
4.5.4分析选择以下可成为索赔证据的源文件。
a、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
b、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和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c、各种纪要、协议及双方的往来文件;。
f、气象资料;。
g、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h、施工中送停电、气、水和道路开通、封闭的记录或证明;。
i、官方的物价指标、工资指标;。
j、各种会议核算资料;。
k、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l、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
b、《索赔报告》应包括的索赔要求和支持这个要求的有关证据,证据应当详细和全面。
4.6处理索赔的工作程序。
4.6.1审核索赔证据,判断索赔要求是否有理有据,提出的证据参见4.5项条款有关内容。
a、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归属哪一方;。
a、承包商可索赔的费用一般包括:人工费、设备、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等;。
4.6.4对《索赔报告》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答复。
4.6.5应将有关索赔的信息存档备查。
4.7与施工方协商不成的,由造价部通知法律顾问室按经济双方签定的合同内容规定送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造价部予以配合。
5.支持性文件。
无。
6.记录管理。
《索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