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意见

区县进步推进户籍改革工作见   深入贯彻落实《国院关进步推进户籍改革见》(国发〔X〕X)、《X省人民政府关进步推进户籍改革见》和《X市人民政府关进步推进户籍改革工作见》精神按照国城市综合改革试先行先试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步推进我县户籍改革工作提出如下见。

推进户籍改革总体要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十九届三、四、五全会和、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我县户籍改革进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步发展推动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移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

(二)基原则。

坚持以人立足基县情尊重城乡居民主定居愿按照我县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能力和提供基公共能力优先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人口落户城镇预期和选择不断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

统筹推进户籍改革和基公共等化不断扩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公共覆盖面。

(三)发展目标。

X年X月X日全县统实行户籍制“元化”管理基础上健全完善与统城乡户口登记制相适应公共体系。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城镇化建设规划目标进步放宽户口迁移落户政策到X年实现累计X万农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城镇落户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X%。

基建成与全面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依法保障公民权利新型户籍制。

进步完善健全与统城乡户口登记制相适应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

积极推进义教育、就业、基养老、基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城镇公共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二、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 (四)全面放开全县落户限制。

县城区及其他建制镇有合下列条件人员人及其共生活居住庭成员包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是有合法产权住所;二是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三是合法就业人员。

(五)X投、商、各类专人才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户口

(六)创新人口管理 X完善居住证制。

认真贯彻落实《X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X)精神进步完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

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落实入户调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动态信息按照“谁招租、谁责谁用工、谁责”原则落实招租人和用工单位管理责任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按照权责对等、科学合理、渐次发展原则以居住证体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适应基公共提供机制。

逐步拓展流动人口居住地享受基公共领域和围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居住地户籍人口等基公共切实不能或不愿城镇落户农业人口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使流动人口共建共享居住地改革发展成。

X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

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按照省市要健全全县人口、以公民身份证码唯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基准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计、税、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X设立集体户地。

设立以社区、居民区单位集体户建立社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密切配合及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新型社区管理体系推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政府职能向社区延伸推进“三官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社区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

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及将进城落户农业人口纳入社区管理。

采取社区、居民区设立集体户地方式既无主产权住房又无法实际居住地落户迁入人员落户地问题。

X严密户口登记管理。

公安机关要加强和完善户口登记制建设办理户口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

严密户口登记管理严肃法纪杜绝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确保公民户口登记准确性、唯性和权威性做户籍制管理基础性工作。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七)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以建设“三X”目标按照“以人、四化步、优化布局、生态明、化传承”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坚持城乡政策致、规划建设体、公共等、收入水平相当以人城镇化核心力推进我县城镇化建设、移民搬迁工程和新农村建设。

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类完善移民新村和社区配套设施。

城镇教育、卫计、养老、交通、商业等公共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力建设美丽城镇、适居城镇、化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移就业促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从根上改变农村居民居住环境引导农村居民变旧生活方式。

四、切实保障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八)完善进城落户农业人口原有权益处置机制。

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移民搬迁和村组撤并安置用地确权登记工作。

推进农村集体济组织产权制改革探集体济组织成员格认定办法和集体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

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集体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合法财产权利以集体济组织成员格依据户口登记不作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据户口迁移与集体利益收益分配无关。

现阶段鼓励进城落户农民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但不得以退出“三权”作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九)完善进城落户农业人口社会保障机制。

进城农村居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社会保险低缴费基数鼓励农民工及早城镇参保并连续参保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整合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基医疗保险制加快实施统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制落实城镇职工基养老保险关系移接续政策。

农村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单位就业随单位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以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医疗保险按现行政策规定缴费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完善医疗救助制积极推进重特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合理规划并不断调整社区卫生计生机构布局推行基公共卫生等化将农业人口纳入基公共卫生计生、疾病防控围;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到 X年建成以居基础、社区依托、机构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覆盖城乡社会养老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制定全县相对统社会救助标准;完善临救助制规救助围和流程覆盖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性困难或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生活难以维持庭。

(十)完善进城落户农业人口就业保障机制。

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全面推行面向农业人口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两工程”和农村劳动力移培训工程完善扶持创业措施促进农村移劳动力就业。

全面推行劳动合制完善低工和工指导线制逐步提高低工标准。

对主创业进城落户创业金不足合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条件可按规定申请额贷款。

(十)完善进城落户农业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保障机制。

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畴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主接受义教育。

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纳入义教育费保障围免除其学杂费。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会保障厅合印发《进城工人员随迁子女义教育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通知》要。

就近学区学位已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新增学生调剂到相邻或有空缺学位学区。

流入地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进城工人员随迁子女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执行。

继续加公办幼儿建设力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

(十二)完善进城落户农业人口住房保障机制。

进城落户农民住房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保障住房。

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城落户农业人口城镇居民享有等住房保障政策对愿退出宅基地并合住房保障条件进城落户农业人口等情况下可优先安排承租公共租赁房。

(十三)完善农业人口市民化财政保障机制。

建立财政移支付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完善促进基公共等化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建立健全农业人口市民化成分担机制依据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成分类明确政府、企业、人支出责任确保进城落户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公共保障到位。

农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公共由接收地财政责保障上级财政测算移支付作因素予以考虑。

健全县级基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可用财力水平。

五、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推进户籍管理制改革是落实党十九、十九届三、四、五全会精神具体体现涉及广移人口切身利益。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改革重义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客观规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到全国、全省、全市和县委、县政府策部署上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抓我县有关户籍管理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

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户籍管理制改革指导、检和监督严肃处违反户籍登记制和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事件确保我县户籍管理制改革稳步推进

(十五)协调统筹推进完善配套政策。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单位现有政策制凡与城乡统户口登记制不相各类政策规定要抓紧进行修改完善逐步剥离附加户口性质上各类政策规定建立与统城乡户口登记制相适应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制。

(十六)做宣传引导营造良氛围。

要通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户籍改革重义、相关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准确户籍改革主要容及相关配套政策。

力宣传农业人口落户城镇、保障权益、提供基公共等方面验、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理改革、参与改革良氛围确保户籍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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