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财政局关于申报2013年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实施“兴工强县”战略通知》(达委发[0]6)件精神根据《达县工业发展金管理暂行办法》(达府发[0]58)规定现将申报03年工业发展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认真组织申报。
、支持重。
依据国产业政策和我县工业济发展功能布局我县重支持进入产业区企业或项目主要是机电制造、工业节能及循环济、农副产品加工、两化融合、新兴产业等重领域新上或改造项目。
对已享受了招商引优惠政策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项目金支持企业原则上县级当年不再支持今年正整合或重组煤炭生产和洗选企业不申报。
二、支持方式。
对有银行贷款项目给予不高年期贷款贴息对无银行贷款项目给予无偿金补助。
三、申报条件。
()凡申报企业必须具有健全财管理机构和制且产和营状况良定期向财政部门及其主管部门提供财会计信息。
(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上年纳税额(国税、地税)50万元及以上;其他企业上年纳税额(国税、地税)00万元及以上。
(三)新上、续建项目总投000万元及以上、技改项目总投500万元及以上且03年—0月实际完成额超300万元及以上(见支付凭证)。
(四)技术创新、工业节能及循环济、两化融合项目总投00万元及以上且03年—0月实际完成额超00万元及以上(见支付凭证)。
四、报送程序。
真实填报03年工业发展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基情况表、项目基情况表并附企业营业执照、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鲜。
(二)申报工业发展金项目材应附项目实施佐证材(支付凭证、银行账记录、设备购买出具发票)、银行贷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等。
(三)项目真实性申明。
(四)申报材式6份送达县信局企业股、达县财政局企业股报送电子档申报材截止日期03年月0日下午5前。
(五)县信局牵头会县财政局对申报材进行预审并就拟支持项目组织有关专进行可行性审提出支持计划报县委、政府审定实施。
(六)专审另行通知企业到场。
特通知。
03年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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