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大学加强后勤各单位公章管理通知
*农业大学处(室)文件。
**大后字[2007]13号。
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后勤实际,经后勤班子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后勤各单位公章管理作如下通知:
1、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刻制公章时,须按照学校公章刻制程序和要求,逐级报批。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章。
2、各单位要严格公章使用范围,切实明确负责人和保管人。若负责人或保管人工作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3、各单位公章不准用于影响和损害学校利益的经济活动,更不准用于非法集资、贷款、抵押等带有经营性质的活动及文件。
4、各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后勤党委、后勤管理处公章时,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处长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各实体、各科室的公章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二Ο**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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