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业集聚与重庆金融中心建设状况

摘要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市场化及信息化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集聚现象日益突显,金融产业集聚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重庆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应在政府推动下,加快金融中心金融集聚过程。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 金融产业集聚 金融中心 战略思路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一、金融产业集聚理论  产业集聚是指大量的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在某个特定地理区域内高度集中,产业资本要素在空间范围内不断集聚的一个过程。

经济金融全球化、市场化及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空间集聚现象日益突显。

所谓金融产业集聚,就是指金融机构、金融企业、金融中介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及跨国金融机构在某地域高度集中,形成的相互竞争与合作的产业群体及其动态过程。

金融产业集聚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点:第一,空间集聚性。

金融产业集聚是一种新型的产业集聚模式,一个地区有着巨大的金融需求或者已经产生外部规模效应时,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就会被吸引而来,从而形成金融产业集聚

第二,专业化。

金融机构集聚区内的各企业联系紧密,一旦有新技术或新的金融产品产生,各金融机构能较快的学习,使集聚区内的金融机构更加专业化。

第三,社会网络化。

金融集聚是一种产业网络体系,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辅助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内员工之间形成了一个社会网络,是一种较稳定的社会关系。

第四,复合性。

首先,影响金融产业集聚的因素有很多,如地方需求因素、历史因素等,且各金融中心形成路径也不相同。

其次,金融产业集聚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金融资源的集聚

最后,金融集聚的过程也会伴随着其他产业集聚,最初其他产业发展可以带来金融产业发展,当其发展到一定阶段则推动其他产业发展

二、金融产业集聚金融中心的关系  金融产业集聚的高度发展形成金融中心

金融中心是指,金融机构大量聚集、金融市场开放自由、金融信息运转流畅、金融体系健全高效的城市或地区

金融中心有利于金融机构的进一步集聚

金融产业集聚是一个动态过程,由于金融产业集聚高度发达而形成金融中心后,就会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促使该地区金融产业集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金融中心金融机构的吸引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外部经济效应。

主要表现在市场流动性的提高、知识和信息的溢出等等。

二是创新效应。

金融机构的大量积聚会引发各机构之间的激烈竞争,从而促使各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又会增强集聚区内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三是政策效应。

政府都会大力支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以吸引金融机构,维持金融中心的持续繁荣和竞争力。

三、重庆金融产业发展情况  重庆在2005年就对金融中心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2015年初步建成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2020年成为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金融中心

200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

金融产业快速壮大,跃升为支柱产业

“十一五”末,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已达到6.3%,成为重庆市的经济支柱产业

金融拉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2010年,金融经济的贡献率为6.6%,拉动经济增长1.1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体系比较完备。

过去5年,重庆以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为主体,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为重要辅助的机构体系已经形成

金融创新亮点纷呈,金融发展内生性动力更为强劲。

重庆联交所之后,5年间新设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重庆农畜产品交易所、重庆股份转让中心、重庆药品交易所、重庆航运交易所、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6个交易市场,已累计实现交易金额近1900亿元。

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区域金融运行安全稳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体系初步成型。

四、重庆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建设的具体思路  从国际上看,金融中心发展历程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自然形成模式,随着贸易和经济发展而自发形成金融中心,如伦敦、纽约等。

另一种是政府主导模式,是指在经济尚未发展到特定水平的情况下,由政府推动形成,如新加坡、迪拜等。

重庆更接近第二种情况,在已具备的经济产业基础上,由政府推动,加快金融中心金融集聚过程。

具体思路如下:  积极推动金融市场的开放,是建设金融中心的重要前提。

有利于增加国际金融资本的流入,带来现代银行经营管理制度和新的业务品种,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增强市场影响力。

推进金融中心建设所需的配套产业发展

如果信息产业、交通运输业和餐饮娱乐业等配套产业不能跟上金融中心发展的要求,那么必然会降低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因此,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合理规划金融产业的配套产业

完善金融监管。

它是金融中心形成发展的重要保障,不仅能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且能够保证市场的稳定,抑制金融风险的发生。

监管当局应在监管理念、内容和手段等方面不断做出调整和改进,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防范金融风险。

□  (作者:重庆工商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城镇化与城市经济)  参考文献:  [1]重庆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  [2]黄解宇,杨再斌.金融集聚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3]陈娇妍.金融产业集聚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华东政法大学,2011.  [4]王曼怡.金融产业集聚与北京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人民论坛,2010,(02).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