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分析

关键词 夫妻共债 举证责任 夫妻合 连带责任作者简介陈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图分类98                                                     獻标识码k009059000376随着济态势迅猛发展产业结构明显调整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曾面临困境就是金短缺了盘活民、发挥民积极性国鼓励和有条件地放开对民诸多限制让更多优质民进入市场通激发民活力带动产业产能发展助力新兴产业蓬勃生长。

契机下合法民借贷活动幅增长伴随济活动而是因民借贷关系导致司法纠纷也越越多。

据国裁判数据统计0年开始我国民借贷纠纷呈现显著增长态势0年全国基层法院共出具民借贷判87份05年数增长00693份06年数增长798份07年数增长5987份08年数增长70507份09年607685份。

与民借贷纠纷原告主张借款系被告夫妻共债案件也呈显著增长0年全国基层法院出具民借贷纠纷判有7697份涉及夫妻共债认定承担问题05年该项数增长6709份06年增长7507份07年增长0767份08年70份09年88份。

夫妻方对外举债债权人主张借款夫妻承担还款责任该项债应否认定借款夫妻共债认定标准、承担责任方式等都是司法实践躲避不开难题。

、 民借贷纠纷夫妻共债认定历史沿革严格讲就民借贷纠纷而言并没有完整夫妻共债理论体系夫妻共债主要规婚姻关系法律法规体系因存夫妻方对外举债债权人要债人夫妻共债主体承担共还款责任故民借贷纠纷认定夫妻共债成判前法官要重要问题。

夫妻共债我国立法历程有学者将归纳四阶段即“用途论”阶段、“论”阶段、“纠偏论”阶段和重回“用途论”阶段。

“用途论”阶段涉及法律规《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具体见》法发【993】37条、《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条、《高人民法院关适用若干问题释(二)》3条其主要判定标准夫妻方对外举债是否用夫妻共生活主要集庭日常生活开销、子女抚养、老人赡养方面。

“论”阶段涉及法律规《高人民法院关适用若干问题释(二)》条其以婚姻缔结作界定标杆原则上婚姻关系缔结夫妻关系存续期方对外所债应当认定夫妻共债例外情形夫妻约定财产分立制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或者借贷双方合借款人人债。

3“纠偏论”阶段涉及法律规高法答复(0)民他0、高法答复(05)民他9、《高人民法院关适用若干问题释(二)(07修正)》条、3款了防止扩夫妻举债承担共还款责任风险认定夫妻共债除考虑债权债关系形成、债具体用途外还应当将非法债和虚假债予以排除。

重回“用途论”阶段主要涉及法律规《高人民法院关审理涉及夫妻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有关问题释》原有判断标准基础上细化举证责任分配并形成“共签共债”、事追认视共举债合等具体行模式借款用途通庭日常生活要与超出庭日常生活要分化进步深入探从而认定夫妻共债

二、现有司法实处理夫妻共债存难题尽管法律及司法释不断对夫妻共债认定进行修正和强化民借贷纠纷司法实践对夫妻共债认定问题仍然存较困难理论与实践鸿沟仍然存各补充规定、司法释犹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漏洞补丁”使得各地法官审理民借贷纠纷案件认定夫妻共债简单、机械适用相关法条与释现象屡见不鲜判断和认定夫妻共债仍存诸多问题。

()夫妻共债判定标准简单化、机械化民借贷纠纷夫妻共债所以难以认定起因是借贷关系发生债权人夫妻债权人出借金没考虑借款人配偶方对借款是否知晓、是否认可、是否作共借款人参与借款返还到借款人无法如期归还借款发生债纠纷债权人身利益考量将借款人配偶起诉至法院要承担共还款责任法官不能仅仅依据借款发生借款人与其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就简单认定夫妻共债债权人还要证明债人夫妻借款合。

实践多数存是借款人人借款合上签配偶否认与借款人有共借款合或者虽有共签但并非共借款人仅证明其知晓或见证借款事项。

有法院认定举债合扩了合释如将非举债方配偶事还款行视其事“追认” 从而赋予诉争借款共债属性;或倾向仅仅从配偶知情事实得出共债结论。

(二)举证责任二元分配并减少夫妻共债认定难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模式民借贷纠纷遇到债权人主张债人夫妻承担还款责任当事人首先要证明是该笔债有无超出日常生活围若超出庭日常生活借款债权人要进步证明该债用夫妻共生活、共生产营、夫妻共思表示因夫妻共生活隐性债权人想要通证明借款用债人夫妻共生活支撑己主张可能性微乎其微故债权人只能因承担举证不能不利司法实践甚至存“债推定”做法。

(三)认定夫妻共债责任如何承担及相应问题存不明确我国相关法律立法重区分借款纠纷借款属人债还是夫妻共债借款认定夫妻共债如何清偿与婚姻状态关系等没有明确规定和细化。

夫妻共债探讨侧重债人夫妻作债共体对外与债权人发生外部关系现有法律规定仅对被认定夫妻共债做了框架性明确司法实践般将民借贷纠纷夫妻共债作连带债处理。

共债与连带债涵并非全然相连带债仅仅是多数人债种存样态。

张驰和翟冠慧认连带责任将使配偶方承担多责任从而与社会般理念不合 ;缪宇指出夫妻就方名义订立债承担连带责任限定日常事代理围而其余夫妻共债则应当认定夫妻共共有关系产生“共共有债”。

比较法上只日常事代理围债夫妻双方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既然夫妻共债并非等连带债那由产生债如何清偿问题也应当区分对待当夫妻共财产无法全部覆盖共债超部分如何清偿司法实践目前比较实用做法就是依法判定夫妻共债夫妻二人共承担清偿责任至债人共财产是否全面履行还款义、超出夫妻共财产部分债如何清偿所不問。

对民借贷纠纷诉讼程债人婚姻关系已除法院认定夫妻共债基础上是否应当考量共债人离婚有无共财产分割及具体分割分案进而判定夫妻共债具体责任承担

三、如何改善对民借贷纠纷夫妻共债认定问题针对上探讨民借贷纠纷认定夫妻共债难问题今理论和实还从如下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其克以简单、机械标准认定借款是否用庭日常生活要衡量标准应当多元化、具体化改变目前主要依赖借款金额及借款形成判定标准。

其二平衡债权人、债人举证责任严格规夫妻方以己名义对外债认定共债标准加上夫妻共合前提条件减轻非举债方证明责任改变目前举债方诉讼处无足轻重地位强化举债方对借款用途说明义和证明责任相对减轻债权人借款用债人夫妻共生活、共生产营举证责任。

其三区分债人婚姻关系存续期及婚姻关系结束夫妻共债认定清偿问题摆脱夫妻共债等连带债思维陷阱思考并研究对超出夫妻共财产围外共债应当如何清偿对策。

释该数据国裁判关键结北京市级人民法院(08)京0民终09民事判;四川省成都市级人民法院(08)川0 民终88民事判;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08)陕056民初95民事判;湖北省黄石市级人民法院(08)鄂0民终5民事判。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08)浙070民初663民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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