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项目实施方案 [**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

**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标准》等国家相关管理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心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冬季除雪工作实行专业管理与市场化运营管理相结合的环卫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模式。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现我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本着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公平公正、社会监督的原则,客观准确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法参与、竞争有序的原则,自愿开放,自负盈亏的原则,改进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冬季除雪作业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管干分离,建立定岗、定员、定责、定量的绩效考核制度,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通过营造市场化氛围,完善市场化运行规则,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环卫作业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成  员: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采购中心、法制办、人社局、环卫处等部门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由韩新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求 1、城市管理局做好数据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方案,招标方案务必细致科学,切实推进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2、市财政局负责招投标工作。

3、城市管理局负责审核投标人资质,明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推向市场化运营后的监督管理职能。认真制定对中标企业的环卫管理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确保城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营运工作稳步推进。

4、市财政局负责市场化运营的资金落实和审批工作。

5、人社局负责中标企业录用环卫作业人员的社保管理工作。

四、市场化运作方式  (一)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分四个标段,第一标段:道路清扫保洁;第二标段:生活垃圾清运;第三标段:冬季除雪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经济实力,并具备能保证履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相关业务的城区保洁法人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标后须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招标过程由财政局、审计局、城管局、法制办等全程监督。

(三)投标企业应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8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3、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4、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5、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7、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五、实施范围及内容 (一)清扫保洁范围:南至南环路、北至伊犁路(不含)、西至塔城街、东至迎宾大道,清扫保洁总面积 2065312.5㎡ 1、清扫面积:机动车道面积587340㎡、非机动车道185780㎡、人行道415779.5㎡、门前373838㎡,计:1562737.5㎡;绿化带面积502575㎡。

3、作业人员:258人 4、袋装垃圾收集车13辆,驾驶员13人。

5、清扫车、洒水车13辆,驾驶员13人 (二)生活垃圾清运范围:南至南环路、北至伊犁路(不含)、西至217国道、东至鄯善街 1、清运车辆:小勾臂车33辆、中转车2辆、摆臂车1辆、压缩车6辆 2、收集设施:小勾臂箱 506 个;垃圾箱226 个;垃圾桶417个;中转箱4个。

(三)冬季除雪面积:市区及开发区全部生活区,除雪作业车辆:大滚刷扫雪27辆、小滚刷22辆、铲车6辆、推板2辆、刮路机1辆。

六、服务作业模式及标准 1、作业模式 机动车道:高压冲洗+洗扫一体+机扫保洁 非机动车道:洗扫一体+机扫保洁+人工快速巡回保洁 人行道:人工快速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服务内容标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门前三包区域的采取“人机结合”模式清扫保洁,沿街果皮桶的维护、果皮桶内垃圾清掏,沿街出现的袋装垃圾、散落垃圾收集,及沿街公共设施擦洗、“小广告”的清理。路面清扫标准:无浮土,无污物,无果皮纸屑,无碎砖碎石,无烟蒂、痰迹,无暴漏垃圾、无积水四溢,路面见原色。各路口、卫生死角等要清扫干净,无杂物堆积。果皮箱完好、外净、无满溢。公共设施贴图、小广告等及时清除。

3、垃圾清运服务内容标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清运,日产日清,车辆收集设施的维护。收集设施无满溢、作业车辆外观整洁、无污物、无抛洒、车走场地净。

4、冬季除雪内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清扫及清运积雪,按照“下雪就是命令、雪停路净”的原则,保证道路无结冰、无积雪堆积现象,路面见本色。

七、环卫资产处置。

环卫资产分两部分处置:一是现有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经资产评估按净值出让企业;二是环卫车库有偿租用给企业;三是作息点、小型压缩站等不动产仍属政府资产,无偿交由企业维护、管养。

八、经费标准与来源 根据2016经费情况,总保洁经费约为1944.39万元。由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环卫一体化工作,重点保障环卫设施的配备、保洁员的工资、考核奖励等。

名 称 2016年费用 (万元) 道路清扫保洁车辆费用 96.38 中心区保洁人工费用 930.85 垃圾清运车辆费用 200.5 垃圾清运人工费用 232.15 冬季除雪车辆费用 359.84 冬季除雪人工费用 124.67 合计 1944.39 九、监督考核  为加强对城市环卫作业管理作业质量以及市场化运营环卫作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质量,爱卫办、环卫处定期按照环卫作业考评标准,统一对管理作业质量进行考评,市财政局依据提供的考评结果逐月(季 /年)兑现承包经费及奖惩费用。

十、违约责任 1、承包方签订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未达到要求,则合同自然解除,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金。

2、对未按照环卫处制定的作业标准进行作业的,每次对承包方进行罚款。

十一、责任事故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责任。

十二、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7年9月30日前),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餐厨垃圾清运及冬季除雪管理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

2、准备阶段(2017年10月1日—30日),进行相关数据统计、项目资金核算和申报等准备工作,进行公开招投标根据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公司。

3、试运行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指导中标公司尽快理顺人员管理和各项工作。

4、正式运行阶段(2018年1月1日—合同期满)。

5、2017—2018年完成生活垃圾清运、冬季除雪以及道路洒水等全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并总结相关经验,对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以协调解决,确保环卫市场化作业改革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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