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展览会展位设计制作合同
房地产展览会展位设计制作合 委托方(甲方) l 承接方(乙方) 市丹迪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l 0793880890 、现就甲方对00年春季房地产展览会展位委托乙方设计制作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签订展位设计制作合。
项目概况 展会名称00年房地产展览会 展位面积 300平方米 展会地 国际会展心 展会 00年月日—6日 二、 设计稿提供办法及要(请明) 、 甲方提供展览设计场地、企业及有关图片。
三、施工容及验收办法 、甲方提供展台搭建场地并并协调各项事宜交纳展位施工管理费及电费。
开展期责展位维护工作。
3、展台搭建完毕甲乙双方到现场即进行验收甲方不提供异议即告验收终结验收标准以甲、乙双方确定设计方案所列项目准。
、布展 00年月日—3日 乙方上述届定完成工程搭建否则引起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但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因甲方原因如临取消展览会、临更改施工场地、按合要付款等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变更条款 双方确认设计方案任何方不得随更改若特殊情况要更改当天向对方提出并征得对方由产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具体费用双方协商 以双方签洽商单依据。
五、 付款方式 、 合总额人民币(写) 壹拾柒万元整(7500000元)。
合签定两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展位制作备款(60 %) 050000 元整 展会布展完毕验收合格三天付清余款 7000000 元整。
、报价单作合附件。
六、若因甲方身原因造成按支付款项给乙方则按每天余款千分五收取滞纳金 七、合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即可生效展会结束款项结清动失效。
八、尽事宜双方友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委托方(甲方) 代表签(盖) 承接方(乙方)市丹迪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代表签(盖) 公司账50070930006938 工商银行昌北支行红谷滩街区分理处 00年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