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学年度考核办法

艺术学校学年度考核办法。

根据市人事、教育、财政局有关学年度考核工作的计划部署,参照“zz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的考核方法,做好我校学年度考核工作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考核的原则和内容。

学年度考核,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其所在职位的职责,履职要求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的表现。

能——指适应本职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指工作态度、创新意识和勤奋敬业表现。

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级。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勤奋,有开拓创新精神,成绩显著。单项评鉴结果:德、绩优秀,能、勤良好以上。

称职——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或较熟悉,能力较强,工作积极,成绩显著。单项评鉴结果:德、绩良好以上,能、勤合格以上。

基本称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能力及态度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单项评鉴结果:德、绩两项为合格以上,其余两项能、勤至少有一项为合格以上。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单项评鉴结果:德、绩其中一项不合格或能、勤均不合格

优秀等级实行比例控制。考核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考核人员总数的15%。优秀者中领导职务人员的比例,掌握在领导职数总额的15%以内。

三、考核方法。

学校领导由文化局考核委员会结合群众评鉴进行考核,中层干部及一般干部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进行。我校的考核原则上按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具体分配如下:

1、钢琴组组长z。

2、管弦组组长z。

3、民乐组组长z。

4、舞蹈组组长z。

5、美术组组长z。

6、综合组组长z。

7、文化课组组长z。

8、教学事务组 组长z。

9、行政部门组 组长z。

10、后勤部门组 组长 z。

群众评鉴以无记名方式填测评表作为民意测评结果提供上级考核时参考。

来校工作时间不满3个月和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一个半月,只写评语,不评定考核等级。

四、具体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zz艺术学校。

20**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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