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必修三政治第五课归纳]高一政治必修二

及时总结归纳也是提高政治成绩的好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高一必修三政治第五课归纳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高一必修三政治归纳第五课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职权?。

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

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国家立法权、国家决定权、国家任免权、国家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3.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二)人大代表。

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产生方式有两种: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间接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人民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人民代表的义务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注意: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人民国家权力的间接行使者。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和地位

含义: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择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地位: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是什么?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及表现?。

⑴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⑵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有人民代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⑶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1)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2)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3)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4)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