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XX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XX县法治政府建设。

工 作 要 点。

2018年XX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寻梦XX养生XX”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政府职能转变。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全面推进简政放权,继续精减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倒逼各级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责任单位:县府办、县行政审批中心、县编办、县发改局、县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瘦身”,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审批,均实行备案管理;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赋码、并联审批、网上办结,年内实现所有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中心、县经商局、县法制办,XX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加快政事分开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审批等涉政中介机构延伸,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审批中介服务的具体办法,实施全县统一的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质量、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积极推广“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改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中心、县经商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法制办,XX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依托责任清单,推进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完善事前定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级有关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XX县“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功能组其他成员单位)。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力量,加强智慧治理,形成基层治理现代化的XX样板(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府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质监局、县行政审批中心)。继续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和信息化管理,切实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功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质量,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府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决策事项的,事先向党委请示、人大报告。深入贯彻《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发布合法、规范。完善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协商、专家论证等机制,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消除文件管理“ 死角 ”。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并对各单位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做好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府办,县级有关部门)。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源头预防把关。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贯彻执行《X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与党委、人大常委会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机构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府办)。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县政府主要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

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贯彻落实《XX省行政程序办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深入推进以综合行政执法为主、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执法协调指挥平台为配套的“一主两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县建设局、县信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两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按照省市布署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网上运行工作(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五、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直属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内审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审计局)。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16〕160号)有关要求,健全败诉案件报告整改、行政应诉统计与分析等工作机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执行生效裁判、认真反馈落实司法建议(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清单制度,改革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追责问责,做到政府各项工作有清单、有督查、有考核、有落实(责任单位:县府办、县编办县级有关部门)。围绕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深化XX政务服务网(XX县)建设,扩大网上便民服务范围,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府办、县编办、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逐步集中县本级行政复议职权(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编办)。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互动等机制(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信访局)。贯彻落实《XX省行政调解办法》,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扶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七、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开展全民学宪法活动,把宪法法律列为行政学校必修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推进法治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深入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落实学校法治教育师资、教材等各项要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国资公司)。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和对外贸易法律服务,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依法维护本县居民在海外的正当权益和海外侨胞权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侨办)。规范完善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推动落实《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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