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史志编纂工作考核细则
一、总体要求:
二、考核细则:
(一)市直委局(总分1分)。
1.领导负责,责任到人——学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重视年鉴工作,指定专人担任年鉴工作责任人,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0.1分)。
2.内容全面详实——稿件能全面、准确、系统地反映本校工作面貌。照片不少于1张。
( 0.1分)。
3.撰稿规范、表述准确——严格按文件规定的年鉴文体规范撰稿,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标题扼要,条理清楚,事实准确,文字精练”。单位负责人的照片统一用2寸的正面照,工作(活动)照统一用6寸彩色照。照片要有新意,有简要文字说明。( 0.4分)。
4.材料齐全 ( 0.2分)
(1)清单——详细清楚地填写上报材料清单,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 0.1分)。
(2)稿件——上报稿件均用A4纸打印,一纸一条。电子文档齐备(0.1分)。
(二)县区市政府(总分2分)。
1.领导负责——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重视年鉴工作,指定专人担任年鉴工作责任人,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0.2分)。
2.内容全面详实——稿件能全面、准确、系统地反映本级教育工作面貌。照片不少于5张。( 0.3分)。
3.撰稿规范、表述准确——严格按文件规定的年鉴文体规范撰稿,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标题扼要,条理清楚,事实准确,文字精练”。单位负责人的照片统一用2寸的正面照,工作(活动)照统一用6寸彩色照。照片要有新意,有简要文字说明。( 0.9分)。
4.材料齐全 (0.2分)。
(1)清单——详细清楚地填写上报材料清单,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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