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顾问项目文件资料签发制度
为使公司顾问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公司相关人员对顾问项目的知情和协调一致,所有对外的文件、资料在发放前需执行文件会签制度:
二、技术性文件、资料、规划书、策划书、建议书、工作联系函、答疑函等由顾问团团长审阅后,盖公司或咨询部公章后发放。
三、用电子邮件发出的文件,需经技术处理。一般情况应将审批盖章后的书面文件用扫描仪扫描后,以图形文件形式由电子邮箱发出。严禁将*.doc,*.txt,*.htm后缀的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四、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关于顾问事宜公文,顾问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等重要文件、资料的发放,需经过公司会签,并由总裁签字后才能对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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