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顾问项目文件资料签发制度

物业顾问项目文件资料签发制度。

为使公司顾问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公司相关人员对顾问项目的知情和协调一致,所有对外文件资料发放前需执行文件会签制度:

一、顾问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格式排版、制作。

二、技术性文件资料、规划书、策划书、建议书、工作联系函、答疑函等由顾问团团长审阅后,盖公司或咨询部公章后发放

三、用电子邮件发出文件,需经技术处理。一般情况应将审批盖章后的书面文件用扫描仪扫描后,以图形文件形式由电子邮箱发出。严禁将*.doc,*.txt,*.htm后缀的文件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四、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关于顾问事宜公文,顾问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等重要文件资料发放,需经过公司会签,并由总裁签字后才能对外发放

五、未经公司许可,咨询顾问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发展商发放文件,不得未经批准以公司名义向外发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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