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秦汉时期“重农抑商”思想的表现及其影响

摘 要 “重农抑商思想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长期奉行的基本经济思想,自先秦时期产生到秦汉时期确立,其贯穿于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成为中国历代王朝所奉行的基本思想政策,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久远的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一下秦汉时期“重农抑商思想的主张和措施,同时简要分析一下秦汉时期的“重农抑商思想对我国社会所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 重农抑商 重本抑末 表现 影响。

作者简介:王浩,河北大学历史学院专门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B232 文献标识码ki.1009—0592.2017.09.106。

一、简述秦汉时期的“重农抑商思想的表现及措施。

“重农抑商”亦称“重本抑末”、“农本工商末”等,主要指以农为本、重视农业发展农业,同时限制工商业发展。其首倡于战国中期的商鞅发展于秦朝,完成于汉朝,结束于清末。①。

公元前356年,法家思想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在秦国推行变法,史称“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秦国由弱到强的转折点,其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重农抑商”,“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下令更好从事农事者可免除赋税,而从事工商业而贫穷者,则把他们妻子罚为官奴。商鞅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同时加重商人赋税,“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这样的话商人减少了,则“农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商贾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大臣不荒,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禁止商人进行粮食买卖,“商不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所以,主张“重农抑商”政策并实行者,“实自商鞅始”,此后农为“本富”,商为“末富”,即“崇本抑末”思想,逐渐成为中国流行的经济思想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棰拊以鞭笞天下”,“以四海养”,“天下之士,斐然向风”,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多民族国家。秦始皇推崇法家韩非子的思想,他继续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认为实行“上农除末”,则能“黔首是富”。秦始皇“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通谪)遣戍”,他征发逃跑的罪犯、赘婿和商人去打仗,并且在征发有罪的人前去戍边(即谪戍)时,“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把商人和罪犯看成一类人,贬低商人的地位。

西汉初年,统治者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他们非常重视农业发展,同时也继续“抑商”。汉高祖时实行“十五税一”的宽松的田租税率;至汉文帝时减为“三十税一”,且前十三年还免去全部田租;汉景帝时也实行“三十税一”的税率,由此此项税率成为汉朝的定制。汉景帝多次说道“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为本末者毋以异,其於劝农之道未”,他认为农民和商贾同出租赋是本末一样,是不符合重农政策的。“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他担忧人民不认真务农而去经商,所以劝勉人民务农并减免田租。汉景帝也说道:“农,天下之本也”,“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把粮食收成不好认为是经商人多而务农人少的原因,所以“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并且他也“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欲天下务农蚕”,体现出其重农主张。在重农同时亦轻视和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汉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吕后时仍“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经商被视为下贱职业。

西汉初年的著名思想家贾谊提倡“重农抑商”,他对当时“皆背本趋末”的现象不满,他认为“不耕而多食农人之食,是天下之所以困贫而不足也。故以末予民,民大贫;以本予民,民大富”,而“夫奇巧末技商贩游食之民”贪图享乐,生活奢侈浪费,“即遇凶旱,必先困穷迫身,则苦饥甚焉”,所以“今驱民而归之农,皆着于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可国泰民安。他批判“今背本而以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他的提倡被汉文帝所感动,汉文帝“始开籍田,躬耕以劝百姓”。

晁错进一步发展了“重农”的主张,提出“贵粟论”。他认为“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所以在现在四海升平的情况下,人民却积蓄不充足,是因为“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所以他主张君主应“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这样就能得到百姓的拥护。他进一步提出“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的主张,即向官府交纳粮食可以换取爵位和免除罪过,这样富裕的人会从农民那里买取粮食,农民的赋税也可减少,会达到“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引着注:消散、分散之意)”的局面,这样有三点好处,“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他的主张得到了汉文帝的认可,“于是文帝从错之言”。

汉武帝时继续实行重视农业发展的政策,同时进一步制定“抑商”的制度,主要包括:

第一,进行改革币制,收回铸币权,盐铁官营,打擊大商人。针对“币轻多奸,农伤而末众,又禁兼并之涂,故改币以约”,同时“文帝之时,纵民得铸钱、冶铁、煮盐。吴王擅鄣海泽,邓通专西山。山东奸猾,咸聚吴国,秦、雍、汉、蜀因邓氏。吴、邓钱布天下,故有铸钱之禁。禁御之法立,而奸伪息,奸伪息,则民不期于妄得,而各务其职;不反本何为?故统一,则民不二也;币由上,则下不疑也。”认为地方豪强和大商人拥有铸币权和经营盐铁,会威胁中央统治,所以要收回铸币权,打击富商大贾。而“民悫(引着注:诚实、谨慎)则财用足,民侈则饥寒生。愿罢盐、铁、酒榷、均输,所以进本退末,广利农业,便也。”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家,也有利于农民。

第二,颁布“算缗令和告缗令”,向工商业者征收高资产税,“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即商人每两千钱要交120钱的财产税,自己经营手工业者则没四千钱交120钱,此外对商人的私人马车所征税率是普通人的一倍,“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一辆轺车交纳240钱。并且“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对隐瞒或呈报不实的商人没收其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对告发的人给予被告者财产的一半。

第三,实行“均输平准”措施,进行国家干预调节市场和物价,以达到“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的目的。所谓“均输”、“平准”,即“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方物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国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开委府于京师,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贸利,故曰平准。”。

第四,不准商人及其家属占有土地,“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

二、秦漢“重农抑商思想的影响。

“重农抑商”亦或“农本工商末”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也是我国历史上意识形态领域内流传甚久和影响极大的支配思想之一,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众说风云。②。

“重农抑商”政策自秦汉时期确立后,成为了中国此后历代封建王朝一以贯之的基本政策,历代统治者都将其作为传统的经济指导思想

首先抑商政策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古代社会长期处在一种发展停滞的状态。先秦时期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对原始的封建制度产生了致命的冲击,打乱了之前的全部封建关系,改变了土地占有方式和剥削方式,虽然未颠覆封建制度,但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此后为了维护本阶级的统治地位,封建统治者主要通过“禁榷制度”、“土贡制度”和“官工业制度”③这三大抑商支柱,达到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的,从而从根本上抑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但是一方面“重农抑商”是符合古代社会历史发展水平的,它保证了农业发展,促进了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满足了人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具有其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恩格斯说道“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受制于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古代社会的自然经济基础导致了这种观念的流行,只有大力发展农业才能满足人民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地租也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大力发展农业也是国家机器运转的基石,同时农民附着于土地之上,有利于国家政治稳定,政权稳固。

总之,“重农抑商”的思想既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从长远来看,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发展,具有消极的一面。我们要把问题放到当时的历史范围内来考察,不能对它的评价太过绝对化,应该辩证的看待。

注释:

①关于“重农抑商”提出时间,史学界亦有争论,主要包括商代说、西周说、战国说、汉代说。具体参见王大庆.1980年以来中国古代农抑商问题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0(3).

②对“重农抑商”的评价大体分为总体否定、总体肯定和肯否参半。具体参见王大庆.1980年以来中国古代农抑商问题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0(3).

③“禁榷制度”是公营或官营工商业,即某些工商业由政府垄断经营,如盐、铁、茶等;“土贡制度”是指所有在统治范围内的地方,应将本地所出产的所有物品,只要统治阶级需要,都必须上贡;“官工业制度”指统治阶级不能从土贡或市场买到的物品,则自己设厂制造的物品,以此来满足统治阶级不断增长的奢侈需要。

参考文献:

[1][汉]司马迁撰.史记(商君列传、秦始皇本纪、孝文本纪、平准书).中华书局.2014.

[2][汉]班固撰.汉书(文帝纪、景帝纪、武帝纪、爰盎晁错传、食货志上).中华书局.2009.

[3]商君书(农战、垦令).中华书局.2009.

[4][汉]贾谊撰.新书(过秦中、瑰玮、无蓄).中华书局.2007.

[5][汉]桓宽.盐铁论(错币、本议).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6]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店出版.1980.

[7]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

[8]阎守诚.重农抑商试析.历史研究.1988(4).

[9]叶茂.略论重农抑商的历史根源.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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