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艺术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校门实行门卫制度,学生、临时工等进出校门一律凭出入证。

2、门卫对校外来校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查阅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单,否则不准进入。上班时间一般不会私客,政治学习、全校性大会一律不会客。

3、上课、自习时间,学生一律不得外出,确有要事,需持班主任批准假条,因病需外出治疗的,凭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批准假条方可出校。

4、校内教职工、学生一律不准私自安排外来人员在校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或物业科批准登记,否则,造成后果概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5、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校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有权检查并进行登记,携带公物(包括材料、设备)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否则门卫有权扣物,并交物业科处理。

6、外单位大小汽车入校,须经门卫允许,方能进入,并在指定地点停入,不准校内鸣放喇叭,不准校内停放过夜,载物机动车辆出门,应接受门卫检查,自行车经过大门应自动下车推行,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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